2014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指南
一、關于報考資格條件
1、哪些人員可以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凡是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第十一條規定、《2014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以下簡稱《招考公告》)中所規定的報考條件以及規定的職位資格條件者,均可報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2、哪些人員不能報考?
此次招考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下列人員不能報考:
(1)現役軍人;
(2)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
(3)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4)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
(5)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
(6)在各級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7)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
(8)有關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人員不得報考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的職位。
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規定:“公務員之間有夫妻關系、直系血親關系、三代以內旁系血親關系以及近姻親關系的,不得在同一機關(單位)擔任雙方直接隸屬于同一領導人員的職務或者有直接上下級領導關系的職務,也不得在其中一方擔任領導職務的機關(單位)從事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審計和財務工作。”公務員錄用考試是職位競爭考試,報考人員通過筆試、面試、考察、體檢等環節的選拔,最終將被錄用到所報考的職位上去任職。如果報考人員與招錄機關(單位)公務員有公務員法第六十八條所列情形,一旦報考該職位且被錄用,則立即形成回避關系。
3、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是否可以報考?
2014年畢業的定向生、委培生原則上不得報考。如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其報考,須由定向或委培單位出具同意報考證明。
4、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的畢業生是否可以報考?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
5、2014年應屆畢業生如何界定?
2014年應屆畢業生是指國家統一招生的、在2014年畢業且于8月31日前取得畢業證書的普通高校畢業生。
6、基層工作經歷如何界定?
招考職位明確要求有基層工作經歷的,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具有在縣級及以下黨政機關、國有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可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省直機關(單位)的人員,在省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中央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報考地(市)直屬機關(單位)的人員,在地(市)級及以下所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省屬企業和事業單位(非參公)的二級及以下單位的工作經歷視為具有基層工作經歷。
7、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按照《關于公務員考錄中基層工作經歷起始時間界定的意見》(人社部發〔2010〕59號)界定。
(1)在基層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
(2)參加“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支教、支農、支醫和扶貧)計劃、“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等中央和地方基層就業項目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報到之日算起。到基層特定公益崗位(社會管理和公共服務)初次就業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工作協議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3)離校未就業高校畢業生到高校畢業生實習見習基地(該基地為基層單位)參加見習或者到企事業單位參與項目研究的,視同具有基層工作經歷,自報到之日算起。
(4)到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單位工作的人員,基層工作經歷時間以勞動合同約定的起始時間算起。
(5)自主創業并辦理工商注冊手續的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自營業執照頒發之日算起。
(6)以靈活就業形式初次就業人員,其基層工作經歷時間從登記靈活就業并經審批確認的起始時間算起。
8、基層工作經歷截止時間和滿兩年如何界定?
基層工作經歷的截止時間為2014年8月31日;滿兩年是指報考者累計在基層工作的時間滿兩年。
9、確認兩年基層工作經歷以什么為憑據?
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在編在崗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根據檔案中的材料確定。非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非在編在崗的國有企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等報考人員須提供本人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以及從社會機構打印的社會養老保險繳納記錄作為依據。
10、報考年齡如何規定?
報考職位要求18周歲以上、25周歲以下的,即1988年3月8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28周歲以下的,即1985年3月8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30周歲以下的,即1983年3月8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間出生;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的,即1978年3月8日至1996年3月7日期間出生,符合報考年齡規定。應屆畢業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招考年齡可放寬至40周歲以下(即1973年3月8日以后出生)。
考生年齡的確認以考生本人檔案記載的原始材料為依據。
11、關于學歷的問題如何界定?
①雙專科學歷按專科學歷報考;雙本科學歷按本科學歷報考。有關“第二學士學位”的說明請參考國家教育部《高等學校培養第二學士學位生的試行辦法》(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moe.edu.cn%2fpublicfiles%2fbusiness%2fhtmlfiles%2fmoe%2fmoe_621%2f201001%2f81944.html)。
②留學回國人員報考的,除需提供《招考公告》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學歷認證由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負責。報考人員可登錄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網站(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cscse.edu.cn)查詢認證的有關要求和程序。
學歷認證材料和使領館開具的有關證明材料等,應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材料一并提供招錄機關(單位)審核。
12、招考專業有何規定?
報考人員所學專業必須符合招考職位的要求。招考職位所要求的專業界定參照國家教育部公布的《普通高校本科專業參考目錄》、《研究生專業參考目錄》以及《普通高等學校高職高專專業參考目錄》規定執行。報考人員所學專業按所獲畢業證書上的專業為準。該目錄未列入的專業,按專業門類、名稱及課程設置確定。對《招考公告》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其他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
13、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及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能否報考?
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在崗的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上述材料須在面試前資格復審時提供,由各招錄單位審核。
14、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生源)如何界定?
海南省戶籍是指在2014年3月8日前,常住人員登記戶口在海南省的人員;海南生源是指參加高考被高校錄取時戶口所在地屬海南省的人員。
二、關于報名
15、什么時間內可以報名?
報考時間從2014年3月8日8∶00開始,至2014年3月14日17∶00結束。
16、報考人員以什么方式報名?
2014年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報名工作在網上進行,考生可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hi.lss.gov.cn)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或直接登錄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202.100.251.118),進行網上報名。
17、報考的基本步驟包括哪些?
報考基本步驟一般包括:
第一,認真閱讀《招考公告》、《招考簡章》及《招考公務員職位表》,了解基本的政策和要求,特別是報考條件,選擇與自己條件相符的招錄機關(單位)和職位。
第二,“考生注冊”。報考人員報考前,登錄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進行“考生注冊”。
第三,注冊前,報考人員必須閱讀“致廣大考生的一封信”并同意《報考公務員誠信承諾書》,否則不予注冊。
第四,報考人員參照《海南省公務員(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樣表)》,真實、準確填寫報名信息并提交上報。報考人員要慎重填報相關信息,如遇到問題應及時拔打12333電話咨詢。
第五,查詢資格審查結果。提交報名信息后,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3月8日至14日期間登錄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第六,報名確認。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6日17:00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使用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繳納70元報名費,進行報名確認。
第七,打印準考證。報考人員須于2014年4月7日8:00至4月11日17:00期間,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點擊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下載打印報名表和準考證。如遇到問題,請與省公務員局考試錄用處聯系。
第八,參加公共科目筆試。報考人員攜帶準考證、身份證到指定考點參加考試。身份證必須與報名時使用的身份證一致。
第九,查詢成績。可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進入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或直接登錄海南黨建網(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hainandj.com)、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查詢公共科目筆試綜合成績。
第十,符合條件參加面試、考察和體檢等的報考人員,須按規定進行。未按規定的時間參加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的報考人員,將視為放棄相應的資格。
三、關于報考職位
18、報考人員可以報考幾個職位?
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19、報考人員是否可以更改報考職位?
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職位。3月8日8:00至3月13日17∶00期間,未通過資格審查的,可以改報其他職位;3月13日17∶00至3月14日17∶00期間,報考申請未審查或未通過資格審查的,不能再改報其他職位。
20、資格審查通過后,還可再報考其他職位嗎?
通過招錄機關(單位)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不可再改報其他職位。
四、關于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
21、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需要注意什么?
填寫《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必須真實、全面、準確。對學習經歷或工作經歷欄目,應按時間先后順序,從中學開始,分階段填寫何年何月至何年何月在何地、何單位學習或工作、任何職。為方便招考單位審核是否構成回避關系職位,家庭成員及主要社會關系應如實填寫,以免影響審核。
22、報考人員可否更改個人信息?
報名確認中,如出現以下兩類報名信息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后可以修改:一是姓名中的錯別字;二是身份證號中不涉及出生年月的個別錯誤數字。其他報名信息,未經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同意,不得更改。
報考人員更改報名信息均應填寫《報名信息更改申請表》。
報考人員要修改姓名中明顯的錯別字時,須出示身份證,只有身份證號與報名信息庫中身份證號一致時才可以更改。同樣,在姓名一致的情況下,當發現信息庫中的身份證號與報考人員出示身份證中的身份證號有個別數字出入時,若該數字不涉及出生年月,才可以更改。
五、關于身份證和準考證的使用
23、報考中使用身份證需要注意什么?
居民身份證在本次招考的報名資格審查、筆試、面試、錄用等環節都要使用,考生必須準確填寫居民身份證號碼。
報名必須使用有效期內的二代身份證,考試時攜帶的身份證號碼必須要與報名登記的身份證號碼一致。一個身份證在招考信息系統中只能注冊一個用戶,提醒考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身份證,防止別人盜用注冊。
考試前遺失身份證的報考人員,需及時到公安部門補辦臨時身份證,或到公安部門開具證明并在本人相片上加蓋公安部門公章。持駕駛證等其他與報名時填報的法定證件類型不一致的證件均不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24、準考證在什么情況下使用?
準考證在本次招考的筆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錄用等環節都要使用,考生必須妥善保管。
六、關于資格審查
25、資格審查工作由誰負責?
本次考試實行誠信報名制度,招錄機關(單位)進行網上資格初審。在筆試結束后,招錄機關(單位)對確定進入面試的人選進行資格復審。
26、對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有疑問的,如何咨詢?
對《招考公告》中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和其他內容有疑問的,請直接與招錄機關(單位)聯系,招錄機關(單位)的咨詢電話可在公告的附件中查詢。
七、關于考試考務費用
27、考試考務費用是多少?
按省財政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收取,報名考試費用70元/人。
28、未繳納考試考務費用有什么影響?
報名考試費用,在網絡報名通過資格初審后,于2014年3月8日8:00至3月16日17:00前通過開通網上支付功能的工商銀行卡支付,未按期進行報名確認并繳納報名費的視為自動放棄考試資格。
八、關于公共科目筆試
29、開考比例如何確定?
招考職位的職數與報名繳費確認人數的比例必須達到1:3才能開考。報名結束后達不到開考比例的職位,減少該招錄職數或取消該招考職位。報考被取消職位的人員,可重新補報其他職位,重新報考的時間另行通知。
30、考試是否指定參考教材?
公共科目考試范圍以《中央機關及其直屬機構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綱》為準。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省公務員主管部門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31、筆試科目、時間及綜合成績有哪些規定?
①筆試科目:考試類別為甲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考試類別為乙類職位的,筆試公共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省公安機關(含森林公安)人民警察的職位還需進行《公安基礎知識》的專業科目考試。
②筆試時間:2014年4月12日(具體考試時間、地點詳見準考證)。
③筆試綜合成績
考試科目為兩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60%、《申論》或《公安基礎知識》占40%合計筆試綜合成績;考試科目為三科的,按《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占40%、《申論》占30%、《公安基礎知識》占30% 合計筆試綜合成績。
少數民族人員報考少數民族自治縣(市)職位的,按本人筆試綜合成績的5%予以加分。
32、如何查詢公共科目筆試成績?
2014年5月下旬或6月上旬,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將在海南黨建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上公布筆試成績或拔打12333電話查詢。
33、筆試時要注意哪些事項?
①必須帶齊準考證、身份證,方可進入考場。進入考場時要服從工作人員的安排。
②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一律用2B鉛筆在答題卡上填涂作答,申論一律用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作答。報考人員自備橡皮、2B鉛筆、黑色字跡的鋼筆、簽字筆。
③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有關設備帶至座位。
④考試開始30分鐘后,不得入場;考試期間,不得提前退場。
⑤嚴禁將答題卡、試卷、草稿紙等帶出考場。
⑥必須遵守考場規則,若有違紀違規行為的,將按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進行處理。
另外,報考人員應在考試前一天熟悉考場地址和交通路線。
34、公共科目筆試合格分數線如何劃定?
公共科目筆試結束后,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與省公務員局研究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筆試合格分數線按省直機關、少數民族地區市縣機關(東方、五指山、樂東、陵水、昌江、保亭、瓊中、白沙)和其他市縣機關分別劃定。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的筆試合格分數線與省直機關一樣。
九、關于體能測評
35、體能測評有何規定?
筆試結束后、面試前,省公安廳(省森林公安局)、省司法廳、省高級人民法院、省人民檢察院分別負責組織實施本系統報考人員需進行體能測評職位的人員的體能測評。體能測評的項目和標準按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公安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的通知》的規定執行。參加體能測評的人選,由上述各部門在達到筆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根據規定比例,按照筆試綜合成績排名由高到低依次確定。未能通過體能測評的報考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十、關于面試和專業加試
36、如何確定參加面試人選?
面試人選。根據報考人員的筆試綜合成績排名和招考職數,在筆試合格分數線以上的人員中按比例由高到低依次確定面試人選。招考職數在10人(含10人)以上的,比例為1∶2;招考職數在9人(含9人)以下的,比例為1∶3。
37、是否所有職位都要進行專業加試?
不是。只有《招考公告》或《招考簡章》事先公布的需要進行專業加試的職位,才進行專業考試。
38、什么時間進行專業加試?
專業加試的時間、地點、綱及要求等內容由招錄機關確定。在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公布,并進行資格復審后,由招錄機關(單位)通知。
39、專業加試如何組織實施?
專業加試的組織實施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省公務員主管部門參與指導。報考人員可登錄海南黨建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或相關招錄機關(單位)網站查詢專業加試安排情況。
40、什么時間進行面試?
面試時間將在2014年7月至8月進行。報考人員應隨時關注海南黨建網、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查詢面試公告。
41、面試合格分數線如何劃定?
省直機關為65分,少數民族地區市縣機關(即東方、五指山、樂東、陵水、昌江、保亭、瓊中、白沙)為55分,其他市縣機關為60分。省第一、第二中級人民法院和海口海事法院的面試合格分數線與省直機關一樣。
42、考試綜合成績如何合計?
面試結束后,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按筆試綜合成績占60%、面試成績占40%的比例合計其考試綜合成績。
十一、關于資格復審
43、面試前資格復審時,考生須向招錄單位提供哪些材料?
考生向招錄單位提供以下證件及證明材料時,均要求提供原件及復印件,審核后保留復印件退回原件。
(1)《海南省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錄用考試報名表》、準考證各1份。
(2)身份證1份。
(3)職位有學歷學位要求的學歷學位復印件各1份(往屆畢業生需在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上打印查詢結果;2014年高校應屆畢業生需學校出具準予畢業的相關證明材料)。
(4)職位有海南省戶籍(含海南生源)要求的,須提供戶口本等證明。
(5)報考少數民族市縣職位的少數民族考生,提供戶口所在地市縣民宗委出具少數民族證明材料。
(6)在職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其主管部門同意報考的證明(加蓋公章),在編在崗中小學教師報考人員須提供所在單位及縣以上教育主管部門同意的報考證明(加蓋公章)。
(7)留學回國的報考人員,除需提供《招考公告》和《招考簡章》中規定的材料外,還要出具教育部門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8)服務于海南省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大學生村官”,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須向省委組織部公務員管理處提供所在服務市縣相關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等證明材料。
(9)服務于海南省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三支一扶”計劃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須向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人力資源市場處提供所在服務市縣相關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等證明材料。
(10)服務于海南省且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的“中西部計劃大學生志愿者”,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須向團省委宣傳部提供所在服務市縣相關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考核合格等證明材料。
(11)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需提供中共黨員證或所在院校黨組織出具的證明。
(12)定向生和委培生須出具定向或委培單位同意報考證明。
(13)招考職位要求的其他相關材料。
十二、關于體檢和考察
44、如何確定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面試結束后,招錄機關(單位)按照考試綜合成績(包括公共科目筆試、面試和專業加試)從高到低的順序,在達到面試合格分數線的考生中確定參加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45、體檢和考察由誰負責?
體檢和考察由招錄機關(單位)負責。
46、體檢依據什么標準進行?
體檢項目和標準嚴格按照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衛生部聯合下發的《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的通知》(國人部發[2005]1號)、《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19號)、《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82號)、《關于進一步做好公務員考試錄用體檢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2]65號)、《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國家公務員局關于印發<公務員錄用體檢操作手冊(試行)>有關修訂內容的通知》(人社部發[2013]58號)等規定執行。
47、在什么機構進行體檢?
在海口市的招錄機關(單位),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海口市之外的招錄機關(單位),在省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或當地市縣級公務員主管部門指定的體檢醫療機構進行體檢。
十三、其他事項
48、報考人員違紀違規處理有何規定?
公務員錄用考試過程中,報考人員有違紀違規和不誠信行為的,記入本人誠信檔案,其中有違紀違規行為的,按不同情況分別給予考試成績無效、5年內不得報考公務員、終身不得報考公務員、取消錄用等處理。上述人員中,觸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49、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關情況通過哪些網站查詢?
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關情況請登錄海南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hi.lss.gov.cn)或海南省考試錄用公務員系統(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202.100.251.118)或海南黨建網(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hainandj.com)查詢。
報考海南省法院、檢察院系統職位的人員請登錄“天涯法律”(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hilaw.cn)、“天涯正義網”(網址:http://mining4africa.com/redirect.aspx?url=http%3a%2f%2fwww.hi.jcy.gov.cn)查詢。
50、本次公務員(參公管理工作人員)招考有服務咨詢電話嗎?
考生在報名期間,如遇到問題,省內考生可拔打12333,省外考生拔打0898-12333。
(責任編輯:xl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