現將南昌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體檢時間:7月8日-9日(具體安排見附件),請考生按體檢人員名單所安排的體檢日期參加體檢。
二、集合地點:參加體檢的人員于當日7:30時前準時在江西省皮膚病專科醫院門診大廳門口(迎賓北大道388號)集中,無特殊理由逾期未到指定地點將按棄權處理。
三、體檢要求:參加體檢人員須攜帶本人身份證,體檢費260元(含醫院收取體檢費用及租車、早餐等費用),體檢當日早上不吃早餐(空腹參加檢查)。體檢現場不允許攜帶和使用唿機、手機、電話等任何通訊工具,否則取消體檢資格。
注:根據贛人社發〔2011〕18號文件規定:“招錄職位體檢前考生提出放棄出現的空缺職位,由招錄機關提出,經設區市以上公務員主管部門審核后,可以按考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體檢后,對出現體檢或考察不合格、體檢后考生自愿放棄、錄用審批資格條件不符等情況,不再進行遞補”。
附:南昌市2011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體檢人員名單及具體體檢時間安排
中共南昌市委組織部公務員辦
南昌市人保局公務員管理處
二〇一一年七月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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