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各地級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人力資源)局,順德區委組織部:
為了做好全省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2012年公務員錄用計劃編報工作,現就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各級機關、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新錄用公務員(機關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編制和計劃管理等規定,在編制和職位空缺的情況下安排。
二、根據中組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公務員局《關于開展從大學生“村官”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中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的通知》(人社部發〔2010〕52號)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教育部、財政部《關于開展高校畢業生就業推進行動的通知》(人社部明電〔2009〕16號)以及省府辦公廳《關于促進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通知》(粵府辦〔2009〕34號)等文件要求,市、縣、鄉鎮新錄用公務員主要面向高校畢業生公開招錄;面向“三支一扶”大學生、到村任職高校畢業生、以及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等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的計劃不少于當年服務期滿人員數(或全市招錄計劃)的10%。市直黨政機關(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面向具有2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人員招錄的計劃不少于總數的40%(副省級市不少于50%)。
根據中組發〔2008〕24、〔2009〕2號和粵發〔2010〕2號、粵辦發〔2010〕14號文件精神,鄉鎮(街道)機關可從優秀村(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委員會主任、鄉鎮(街道)企事業單位職工中招錄公務員。
三、各地要認真編報公務員錄用計劃,其中市縣機關錄用計劃按照黨群、政府、法院、檢察院等系統分開編報;鄉鎮機關錄用計劃專項編報;選調生錄用計劃仍按照粵組字〔2002〕8號文的要求專項編報。
四、2012年公務員錄用計劃統一在年初下達,請各地按照省的安排,抓緊編報各項錄用計劃,務必在2011年12月15日前將本地區2012年公務員的錄用計劃報我廳(逕送綜合規劃處),逾期報送的不予辦理。
附表:1.2011年公務員錄用計劃執行情況統計表
2.2012年機關單位公務員錄用計劃申請表
3.2012年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錄用計劃申請表
4.新錄用主任科員以下公務員錄用計劃申請表
二○一一年十一月十五日
附件資料下載》》
相關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