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開展自治區監獄勞教系統公務員錄用考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工作的通知
各位考生:
根據《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人社部發[2011]48號)和《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國公考錄[2011]28號)的有關規定,對參加我區2012年7月22日監獄勞教系統公務員錄用考試,并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現將有關事宜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
(一)時間:2012年8月6-7日
(二)地點:呼和浩特人行培訓中心(回民區光明大街158號,南馬路小學西)
二、體能測評
(一)時間:2012年8月7-8日。
(二)地點:內蒙古自治區體育局田徑訓練館(呼和浩特市新華大街14號,新華廣場西,奧體大酒店南側)。
三、人員安排
(一)資格復審:6日上午:體測名單序號1—195號考生,8:30時前到資格復審指定地點報到;
6日下午:體測名單序號196—390號考生,14:30分前到資格復審指定地點報到;
7日上午:體測名單序號391—585號考生,8:30時前到資格復審指定地點報到;
7日下午:體測名單序號586—800號考生,14:30分前到資格復審指定地點報到。
(二)體能測評:7日上午:體測名單序號1—195號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8:00時前到體測指定地點報到;
7日下午:體測名單序號196—390號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14:00分前到體測指定地點報到;
8日上午:體測名單序號391—585號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8:00時前到體測指定地點報到;
8日下午:體測名單序號586—800號考生資格復審合格的,14:00分前到體測指定地點報到。
四、有關要求
(一)資格復審
1.進入資格復審范圍的考生,須自行下載打印《資格復審通知書》和《報名登記表》,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參加資格復審,否則,視為自動放棄復審資格。
2.考生須持《資格復審通知書》(一式二份)、《報名登記表》(一式二份)、二代身份證、戶口簿、畢業證和學位證原件以及報考職位要求的其他有關證件、證明原件參加資格復審。戶籍在集體戶上的考生須提供本人戶籍頁復印件并由戶籍所在地派出所蓋章確認;區外內蒙古生源畢業生還須提供有本人戶籍注銷頁的家庭原戶口簿或原內蒙古戶籍所在地派出所的證明。
報考定向招錄“六項目”人員職位的考生,須提供服務項目證書原件和復印件以及服務項目縣級以上主管部門出具的服務期滿(或服務開始日期)、考核合格(或考核初步意見)的證明。其中,對于納入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日常管理的“儲備人才”,考生須提供旗縣以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下發的儲備文件(或花名冊)、儲備協議以及兩年考核合格的考核表。
3.資格復審將重點審核考生所填報的信息是否真實準確;凡不符合報考條件、個人錯填民族信息導致加分、所填報個人信息與所持證件不符、隱瞞在讀研究生或本科生等真實情況以及提供虛假基層工作經歷證明的,一律取消體能測評資格。資格復審后出現的缺額,按照該職位考生筆試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從筆試合格分數線上的考生中依次遞補,遞補只進行一次。
(二)體能測評
1.資格復審通過的人員,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暫行)》和《關于錄用國家安全機關、監獄勞教人民警察和人民法院、人民檢察院司法警察體能測評有關問題的復函》對報考者統一進行體能測評。體能測評不合格的,取消面試資格。體能測評后出現的缺額,從報考該職位的考生中,按照總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遞補,并進行體能測評。遞補只進行一次。
2.參加體測時考生要攜帶二代身份證、資格復審通知書(蓋合格章)、準考證、體能測評表(資格復審合格后領取)。
(三)體能測評合格后按規定繳納面試費。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全免,2011年全日制普通高校畢業生畢業生50元,其他考生100元。(全免生也必須在繳費處登記,否則取消面試資格)
(四)考生要遵守各項規章制度,按規定時間和地點及其他要求參加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沒有按時到場的視為自動放棄,進行遞補。遇有特殊情況的請撥打:15147146820。
(五)考生根據體能測評有關項目和要求,準備必要的運動服裝和運動鞋。在測評前做好準備活動,注意安全,以免發生意外。
附件:1、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項目和標準點擊查看>>>
2、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實施規則點擊查看>>>
3、參加體能測評人員名單點擊查看>>>
成績查詢信息:
2012年內蒙古監獄勞教系統公務員成績查詢時間
內蒙古自治區監獄勞教系統2012年考錄公務員筆試成績公告
內蒙古自治區公務員局
二〇一二年八月二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