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自治區人民政府同意,決定今年分三批從西藏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招募)基層公務員和基層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專業技術人員以及“三支一扶”人員。現將第一批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的有關事宜公告如下。
一、考錄對象
(一)西藏生源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非定向教師崗位大專以上畢業生。
(二)西藏招募且目前在崗或服務期滿的“三支一扶”人員和在西藏服務的西部計劃志愿者。
(三)西藏生源參加全國普通高校成人高考(論壇),經省級招生部門批準錄取到普通高校全日制學習,取得國家承認成人高等教育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四)西藏生源在區內參加全國統一自學考試,取得國家承認大專以上學歷證書的畢業生。
(五)西藏生源2006—2009年畢業尚未實現就業的計劃內統招的普通高校非定向教師崗位大專以上畢業生。
二、報考條件
(一)基本條件
1、堅決貫徹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新時期西藏工作指導思想,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動上同黨中央保持一致,在反對分裂、揭批達賴、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政治原則問題上立場堅定,旗幟鮮明;
2、遵紀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4、非2010年應屆普通高校畢業生,年齡須在30周歲以下(1980年1月1日以后出生);
5、符合考錄主管機關規定的其他條件。
(二)其他條件
1、報考基層公務員的,須具有大專以上學歷,專業不限。
2、報考大學生“村官”的,須具有本科以上學歷,且為中共黨員(含預備黨員)或優秀團干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干部。
3、報考其他職位的,學歷及專業要求詳見考錄計劃。
4、每名報考人員只能報考一個職位。
5、已實現就業的西藏普通高校畢業生、成人高考(論壇)畢業生、自學考試畢業生不得參加此次公開考錄報名。
三、報名和資格審查
(一)報名時間
報名時間為2010年4月12日—16日。
(二)報名方式
此次報名采用網上報名的方式進行。報名人員須登陸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網址:http://www.xzjyzdzx.com.cn)進行報名。
(三)網上下載報名表和政審表
報名人員登陸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下載并打印《西藏自治區2010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報名表》和《西藏自治區2010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政審表》。
(四)資格審查
1、由區黨委組織部公務員處、區公務員局職位管理與考試錄用處負責審查報名人員的資格條件。
2、資格審查合格的人員參加考試。
(五)網上下載準考證
通過資格審查的人員于2010年4月22日—24日登陸西藏高校畢業生就業信息網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在下載報名表、政審表和準考證時如遇問題,請及時撥打電話0891—6325863聯系解決。
(六)報名注意事項
1、此次公開考錄實行定向報考。報考人員在報名時須選擇報考去向。
2、報名時,報考人員須按要求上傳本人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寬度2-3厘米,高度3-4厘米,大小200KB以下)。
3、報考人員須如實提供相關個人信息,誠信報考。凡弄虛作假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資格或錄用資格,并按照《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進行處理。
(七)報名費
此次考錄免收報名費。
四、筆試
(一)筆試科目
此次考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
(二)筆試時間
筆試時間為2010年4月25日。具體安排:
上午9:00—11: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2:00—4:30 《申論》
(三)考點設置
此次考錄筆試共設14個考點。其中,區內考點7個:拉薩、日喀則、山南、林芝、昌都、那曲、阿里;區外考點7個:咸陽、成都、北京、上海、長春、廣州、武漢。具體考試地點詳見準考證。
(四)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1、考生《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門成績之和為筆試總成績。
2、區考錄領導小組按照考生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原則上按各招考職位招考專業計劃錄用人數1∶1的比例,分別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3、對少數民族考生,視情單獨劃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4、根據團中央和自治區關于西部計劃志愿者報考地方公務員筆試成績加5分的有關規定,對符合加分條件的西藏西部志愿者,經團區委審核后,筆試總成績加5分;根據有關規定,對服務3年期滿且考核合格的西藏“三支一扶”人員,筆試總成績加12分。
五、考察政審
由區考錄辦委托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對考生進行考察政審。考生畢業院校或服務單位要認真做好考察政審工作,實事求是地作出考察結論,并在《西藏自治區2010年從高校畢業生中公開考錄基層公務員、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和專業技術人員政審表》上簽署意見、加蓋公章。重點考察考生在反對分裂、維護祖國統一和民族團結等方面的政治表現。
六、體檢
(一)報考基層政法部門公務員,考試成績達到合格分數線的考生參加體檢,體檢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體檢費用考生自理。對家庭困難的西藏農牧民子女和城鎮居民子女,憑民政部門或學校相關證明,免收體檢費。體檢由各用人單位負責組織實施。
(二)報考其他職位的考生不參加體檢。
七、錄用派遣
(一)確定擬錄用人員
報考基層政法部門公務員體檢合格的人員和報考其他職位考試合格的考生,確定為擬錄用人員,并對擬錄用人員名單進行公示。
(二)錄用派遣
1、公示期間未發現問題的人員,持本人畢業證、戶口簿(或戶口遷移證)、政審表、準考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報到。區外院校畢業生還須持就業報到證。報到時間和地點另行通知。
2、區考錄辦對擬錄用人員報考資格進行復審。復審合格者,按照考生報考去向進行派遣。其中,報考黨群部門的由區黨委組織部負責辦理錄用、派遣手續;報考政府部門的由區公務員局負責辦理錄用、派遣手續。經復審,考察政審不合格、不符合報考條件、不服從組織派遣的人員,取消其錄用資格。
附:西藏自治區2010年高校畢業生第一批公開考錄計劃
西藏自治區黨委組織部西藏自治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
西藏自治區公務員局
2010年4月6日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