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薪”停了,“職”還在,上世紀80年代以來,停薪留職曾是離開單位下海發財的代名詞。記者26日從有關方面了解到,今年起江西將逐漸清除停薪留職現象。
停薪留職得失各異
江西省人事部門認為,由于事業單位情況復雜,停薪留職帶來的利弊、得失也各不相同。有些全額撥款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停薪留職后產生了“吃空餉、占編制”等現象,使得需要的人進不來,不需要的人出不去。但在有些單位,停薪留職也有積極的作用,像文藝演出團體,一些演員因年齡偏大,上臺演出不了,但又沒有達到國家規定的退休年齡,停薪留職既為單位節約了經費,又有利于個人發展。
禁止公務員停薪留職
江西省人事部門表示,停薪留職的問題將通過改革的辦法逐步加以解決。機關工作人員方面,現在公務員連兼職兼薪都不可以,以后更不允許停薪留職。江西省人事部門表示,公務員下海一定要辭職離開機關,該省將嚴格禁止公務員停薪留職。
事業單位重新開展競爭上崗
事業單位方面,江西要求省內事業單位實行人員聘用制。在下一步全省事業單位推行聘用制過程中,江西省人事部門將要求所有的人員,包括留職停薪人員,都必須參加競爭上崗,并簽訂聘用合同。所有人員與單位的關系都通過聘用合同來確定,留職停薪也必然會自然消失。
另外,對于允許已在社會上就業的人掛編,屬于單位嚴重違反國家人事和財經紀律行為,現在江西省編辦正在公開接受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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