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能力測驗簡稱行測,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從事機關工作的潛能。
測查內容包括言語理解與表達、數量關系、判斷推理、資料分析和常識判斷等五個部分。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的語言運用能力,其中包括準確識別、理解和運用字、詞語;從語法、語氣、語義等方面正確判斷句子;概括歸納短文的中心、主旨;合理推斷短文隱含的信息;準確理解比較復雜的觀點或概念,準確判斷和理解短文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等。
2、數量關系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基本數量關系的理解能力、數學運算能力,對數字排列順序或排列規律的判斷識別能力等。
3、判斷推理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客觀事物及其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其中包括對詞語、圖形、概念、短文等材料的理解、比較、判斷、演繹、歸納、綜合等。
4、資料分析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各種形式的統計資料(包括文字、圖形和表格等)進行正確理解、分析、計算、比較、處理的能力。
5、常識判斷
主要測查應考人員對政治、法律、管理、經濟、科技、歷史、國情、人文等知識的掌握和運用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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