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錄辦統一安排全省面試工作,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分別實施。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和地點另行公告。
面試時,報考人員須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準考證原件。
面試全程攝像錄音。面試成績當場向考生本人宣布,并由考生簽字確認。
(九)綜合成績的計算
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為:
綜合成績1(無專業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3]×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2(有專業科目筆試)=[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考試成績)÷4]×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3(有專業技能測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公布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保留2位小數后如出現并列,擬進入體檢人員超過招錄計劃的,綜合成績順延小數位確定綜合成績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則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面試結束次日,省考錄辦在省政府門戶網發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
(責任編輯:g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