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吉林省公務員考試公告未發布,考生可參考2018年信息:
一、考試等級及科目
2018年吉林省各級機關錄用公務員考試采取分級考試的形式進行,筆試科目為公共科目、公安專業科目(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考生加考該科目)。報考省直、市(州)直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市州局和長春市所轄區)和選調生職位的考試級別為甲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申論》(甲)。報考縣(市、區)機關(含垂直管理系統的縣和除長春市轄區之外的區局)、鄉(鎮)和街道辦事處及省和市(州)直機關(單位)駐本級政府所在地之外縣(市)的考試級別為乙級,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申論》(乙)。其中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和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考生,考試級別為丙級,筆試科目為《申論》(丙)和《農村工作常識》或《街道工作常識》。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的考生筆試科目除《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別確定)、《申論》(甲或乙,根據公安機關級別確定)外,還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
筆試考點設置在市(州)政府所在地。報考省社保系統、省統計系統、省地稅系統(不含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置在各級社保局、統計局、地稅局所在市(州);報考長白山地方稅務局職位的考生筆試考點設在長春(省直考區)。
本次考試各級公務員主管機關和考試機構,不指定考試復習資料,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
二、《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應考須知
(一)科目介紹
主要測查考生從事國家機關工作應具備的基本判斷、思維能力。《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全部為四擇一的客觀性試題,考試時限9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行政職業能力測驗》(甲)與《行政職業能力測驗》(乙)在題型、題量、難度等方面會有所不同。
(二)測試內容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題型多樣,且不拘泥于固有測試模式,其主要內容涉及:
1.言語理解與表達
主要測查考生運用語言文字進行思考和交流、迅速準確地理解和把握文字材料內涵的能力,包括根據材料查找主要信息及重要細節;正確理解閱讀材料中指定詞語、語句的含義;概括歸納閱讀材料的中心、主旨;判斷新組成的語句與閱讀材料原意是否一致;根據上下文內容合理推斷閱讀材料中的隱含信息;判斷作者的態度、意圖、傾向、目的;準確、得體地遣詞用字等。
2.數量關系
主要測查考生理解、把握事物間量化關系和解決數量關系問題的能力,主要涉及數據關系的分析、推理、判斷、運算等。
3.判斷推理
主要測查考生對各種事物關系的分析推理能力,涉及對圖形、語詞概念、事物關系和文字材料的理解、比較、組合、演繹和歸納等。
4.常識判斷
主要測查考生應知應會的基本知識以及運用這些知識分析判斷的基本能力,對常見現象或事物進行分析、歸納、推理的能力。主要涉及社會科學和自然科學方面的基本常識。
5.資料分析
主要測查考生對各種形式的文字、圖表等資料的綜合理解與分析加工能力,這部分內容通常由統計性的圖表、數字及文字材料等構成。
(三)作答要求
1.《行政職業能力測驗》試題全部為選擇題。測試材料分為兩部分:試題本和答題卡。考生必須將題本上的條形碼揭下,粘貼在答題卡指定位置,否則因未粘貼、粘貼錯誤等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負。
2.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的姓名、報考部門欄上填好本人姓名和報考部門,并在準考證號一欄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準考證號。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欄中相應方括號內的數字涂黑,黑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不要涂到框外。
3.考生閱讀試題本上的試題,然后用2B鉛筆將答題卡上相應的題號下所選答案的標號涂黑,作答在題本上或其他位置的一律無效,用其他筆填涂的一律無效。
4.考生務必攜帶的文具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三、《申論》應考須知
(一)科目介紹
主要測查考生通過對給定資料的分析、概括、提煉、加工等,所體現出的把握現象、提出問題和解決問題的能力,以及閱讀理解能力、綜合分析能力和文字表達能力。《申論》全部為主觀性試題,考試時限120分鐘,滿分100分。其中《申論》(甲)、《申論》(乙)和《申論》(丙)在題型、題量和難度等方面會有所不同。
(二)測試內容
根據背景資料和測量目標的不同,《申論》題型及要求會有所變化,其測試重點主要涉及:
1.閱讀理解能力
要求全面把握給定資料的內容,準確理解給定資料的含義,準確提煉事實所包含的觀點,并揭示所反映的本質問題。
2.綜合分析能力
要求對給定資料的全部或部分內容、觀點或問題進行分析和歸納,多角度地思考資料內容,作出合理的推斷或評價。
3.提出和解決問題能力
要求借助自身的實踐經驗或生活體驗,在對給定資料理解分析的基礎上,發現和界定問題,作出評估或權衡,提出解決問題的方案或措施。
4.文字表達能力
要求熟練使用指定的語種,運用說明、陳述、議論等方式,準確規范、簡明暢達地表述思想觀點。
5.貫徹執行能力
要求能夠準確理解工作目標和組織意圖,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根據客觀實際情況,及時有效地完成任務。
(三)作答要求
1.《申論》試題全部為主觀題。測試材料分為兩部分:試題本和答題卡。考生須將答案作答在申論答題卡上,在非指定位置作答的一律無效。
2.考生須用黑色墨水筆在答題卡的姓名、報考部門欄上填好本人姓名和報考部門,并在準考證號一欄的空白方框中填上本人準考證號。用2B鉛筆將“準考證號”欄中相應方括號內的數字涂黑,黑度以蓋住框內字母為準,不要涂到框外。
3.使用少數民族語言試卷的考生,必須用少數民族語言答卷,否則后果自負。
4.考生務必攜帶的文具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四、《農村工作常識》應考須知
(一)科目介紹
《農村工作常識》針對報考鄉鎮機關錄用優秀村干部職位的考生,測驗取材于農村基層工作實際,題型為客觀性試題,主要測查考生開展農村工作應具備的相關知識,重點考察考生運用相關知識處理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100分。
(二)測試內容
1.對當前黨和政府關于農村建設方面有關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對農村基層工作中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如基層黨建、基層選舉、計劃生育、土地承包、水利、綜合治理等工作的了解。
3.對農村基層工作基本常識,如農業、農村經濟常識,科技常識等內容的了解和應用。
4.其他關于農村民生事務方面的內容。
(三)作答要求
1.考生必須在指定位置作答,保持卷面整潔。
2.考生務必攜帶的文具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五、《街道工作常識》應考須知
(一)科目介紹
《街道工作常識》針對報考街道辦事處錄用優秀居委會干部職位的考生,測驗取材于街道基層工作實際,題型為客觀性試題,主要測查考生開展街道工作應具備的相關知識,重點考察考生運用相關知識處理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考試時限為90分鐘,滿分100分。
(二)測試內容
1.對當前黨和政府關于街道建設方面有關政策的理解和把握。
2.對街道基層工作中必須掌握的法律、法規,如基層黨建、基層選舉、計劃生育、社區服務、綜合治理等的了解。
3.對街道基層工作基本常識,如街道辦的職責、機構設置、社區工作常識等的了解和應用。
4.對街道民生工作,如社會救助和幫貧扶困、保障房政策落實、養老社會保障、優生優育、勞動保障等的了解和把握。
(三)作答要求
1.考生必須在指定位置作答,保持卷面整潔。
2.考生務必攜帶的文具以準考證要求為準。
六、專業考試應考須知
專業考試由招錄部門負責在面試前組織,并通過招錄公告面向社會公布專業考試具體科目設置情況及相關事宜。
專業考試具體科目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
七、《公安專業科目》應考須知
報考公安機關執法類職位的考生需參加《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公安專業科目》考試具體時間地點及相關事宜,請考生及時登錄吉林省公務員考試網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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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