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2018年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公告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國務院令第652號)和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關于印發<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的通知》(皖人社發〔2010〕78號)精神,現將蚌埠市2018年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招聘計劃
經市編辦、市人社局核準,我市共有5家醫療衛生事業單位面向社會公開招聘44名周轉池編制內工作人員;招聘243名社會化用人工作人員(詳見《蚌埠市2018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招聘計劃(崗位)等信息于8月13日起同時在在蚌埠市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 wsjsw.bengbu.gov.cn)、蚌埠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網站(http://rsj.bengbu.gov.cn)、蚌埠人事考試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和各招聘單位網站同步發布。
二、招聘條件
招聘對象為國家承認學歷的大學專科及以上畢業生并符合招聘崗位條件的人員,其中醫療衛生類醫療、護理等需要執業資格證書的崗位均要求全日制學歷,且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遵守憲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崗位所需的專業或技能條件;
(五)適應崗位要求的身體條件;
(六)崗位所需的其他條件。
公開招聘人員崗位表中的“30周歲及以下”為“1987年9月1日(含)以后出生”(其他涉及年齡計算的依此類推);工作經歷要求,截止時間為2018年9月1日,因工作單位變化而中斷時間的可以累計,在校學生在讀期間參加勤工儉學、實習等不視為工作經歷。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員,不得報考:
(一)不符合招聘崗位條件要求的人員;
(二)現役軍人;
(三)在讀全日制普通高校非應屆畢業生;
(四)經人社部門認定具有考試違紀行為且在停考期內的人員;
(五)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期限未滿或者正在接受紀律審查的人員、處于刑事處罰期間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調查尚未做出結論的人員;
(六)按照國家、省有關規定,尚在最低服務年限內的機關、事業單位正式在編工作人員;
(七)法律、法規規定不得參加報考或聘用為事業單位工作人員的其他情形人員。
報考人員不得應聘錄用后即構成《安徽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暫行辦法》規定的回避關系的崗位。
三、網上報名和資格初審
1.報考人員登陸蚌埠市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http://www.bbrsksfwdt.cn/web/login/index.html)報名。統一報名時間為2018年8月20日9:00至8月24日17:00,逾期不再報名。報名時,報考人員要仔細閱讀并簽訂誠信承諾書,提交的報考申請材料應真實、準確,所填信息必須真實無誤。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照人事考試違紀違規的有關規定處理。凡因弄虛作假或雖通過資格審查但實際與報考條件規定不符的,一經查實,即取消考試、錄聘資格。
每位報考人員限報一個崗位,并須使用同一有效居民身份證件報名和參加考試。
招聘期間,考生須提供有效通訊方式,并確保聯絡暢通,否則責任和后果自負。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報考人員報名后至2018年8月26日17:00前登錄蚌埠市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初審。通過審查的,不能再報考其他崗位。未通過審查的,可在2018年8月27日17:00前改報其他崗位。
3.交費。通過資格審查的報考人員須于2018年8月29日17:00前通過蚌埠市人事考試網上服務大廳按規定繳納考試費用(筆試費用45元/科),逾期沒有交費視為自動放棄報考。
4.崗位取消、核減和改報。招聘崗位繳費人數與招聘計劃數的比例達到3:1方可開考,緊缺崗位或招聘人數較多崗位可經市衛生計生委和市人社局核準后,按照2:1開考。未達到開考比例的,相應核減該崗位招聘計劃數或取消該招聘崗位。減少招聘計劃數崗位的報考人員不得改報其它崗位;已繳費成功但招聘崗位被取消的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8月31日9:00-12:00登錄蚌埠人事考試服務大廳改報其它符合崗位要求的崗位,改報審核時間2018年8月31日9:00-15:00。未改報或改報后審查不合格的報考人員退回所收考試費用。
5.網上打印準考證。報名確認成功后,報考人員于2018年9月5日6:00~9月8日9:00登陸蚌埠人事考試服務大廳下載并打印筆試準考證。
6.“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按規定執行加分政策。上述人員于9月12日工作時間(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將相關證明材料報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蚌埠市曹凌路789號11樓1111房間)審核,逾期不予受理。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由省級組織部門出具的大學生村官服務證書原件;“特崗教師”應提供由省級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農村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教師特設崗位計劃教師服務證書原件;“三支一扶”人員應提供由全國“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辦公室監制、省級“三支一扶”工作協調管理機構出具的高校畢業生“三支一扶”服務證書原件;大學生服務西部志愿者應提供由共青團中央統一制作的服務證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鑒定表原件(服務期須滿兩年或以上)。
對經審核符合加分條件的人員,在市人社局網站公示5天,公示無異議的,按規定程序將其筆試成績增加2分。
四、統一筆試
筆試內容為專業知識,旨在測查應試人員綜合運用醫療衛生相關知識和技能,分析、解決問題的能力,由醫學基礎知識和招聘崗位專業知識應用能力兩個部分組成。考試分為臨床醫學、中醫專業、護理專業、醫學影像、醫學檢驗、臨床藥學、中藥學等7個類別。所有考生均須參加相應類別的考試(考試類別詳見《蚌埠市2018年度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
筆試時間:2018年9月8日上午9:00-11:00。考試地點等相關事宜詳見準考證。
考試時限每科120分鐘,筆試總分為150分。設定筆試最低控制合格分數線70分,達到最低控制合格線的應聘人員,方可進入面試。
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市招聘工作主管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培訓班。
五、現場資格復審
根據崗位招聘計劃數,依筆試成績從高到低按3:1的比例確定各崗位參加面試人員。不足規定比例的按實際人數確定。最后一名如有多名考生筆試成績相同的,一并確定為參加面試人選。資格復審時間、地點另行發布公告,進入面試的考生應按公告所明確的時間地點參加現場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依據招聘公告規定的報考資格條件和應聘人員網上報名時提供的照片與信息,對照市人事考試中心提供的《考場座次表》上的考生照片與信息進行。凡與報考資格條件要求不符、不能按規定提供證件材料、或提供的材料與報名時提交的信息不符,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下一環節資格。出現入圍人選缺額的,在規定時間內依筆試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
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應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學歷(學位)證書、筆試準考證、招聘崗位規定要求的相關證書等原件和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其中:機關、事業單位在編正式工作人員還須出具由所在單位、行政主管部門和人事主管部門出具并加蓋公章的同意報考意見。
凡崗位需要提供規培證書或文件的,但在資格復審時未提供,至2018年12月31日仍不能提供的考生,取消聘用資格。
資格復審合格人員現場繳納面試費用后,發放面試通知書。
六、面試
面試滿分100分,采取專業化面試方式,面試主要考查應聘人員的業務能力、綜合素質及潛能等。
實際進入面試的人員少于或等于崗位招聘計劃數的,須達到當日參加同一考場面試的平均分數。對面試成績未達到最低分數線的考生,不予進入體檢和考察。
具體面試時間,另行發布公告確定。
根據安徽省物價局、安徽省財政廳皖價費〔2009〕118號文件規定,面試按每人80元標準收取考試費用。
七、成績合成
報考人員考試最終成績以筆試和面試成績合成確定后在市人社局和市衛計委網站上公布。
最終成績=筆試成績÷1.5×0.5+面試成績×0.5。
上述最終成績均以百分制計算,每次計算合成成績時均保留到小數點后兩位,小數點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根據報考人員最終成績由高分到低分的順序,每個招聘崗位按1:1比例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人選(若最終成績相同,按筆試分數排序。若考生各科目成績均相同,則采取加試的方法,加試方案另行公布)。
八、體檢與考察
體檢和考察由市衛計委負責組織實施。
體檢工作參照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省公務員局《轉發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 國家衛生計生委 國家公務員局關于修訂<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公務員錄用操作手冊(試行)>有關內容的通知》(皖人社發〔2017〕10號 )和按照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衛生廳《關于進一步規范全省事業單位公開招聘人員體檢工作的通知》(皖人社秘〔2013〕208號)等規定執行。體檢費用由報考人員自理。
考察工作根據擬聘用崗位的要求,采取多種形式,全面了解考察對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質、遵紀守法、業務能力、工作實績(學業成績)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況,并對其報名資格條件進行復查核實,提供客觀、詳實的組織考察材料。
對體檢、考察出現缺額的,按照規定程序和時限,在同崗位報考面試人員中,按考試最終成績從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額遞補(若最終成績相同,按筆試分數排序。),遞補各不超過兩次。擬聘用人員名單公示結束,不再遞補。
九、公示與聘用
體檢、考察合格者,確定為擬聘用人員,并公示7天。公示無異議的或雖有反映但不影響聘用的擬聘用人員,由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規定程序報市人社局辦理有關手續,影響聘用的取消資格。
根據《事業單位人事管理條例》,招聘單位須與受聘人員簽訂事業單位聘用合同,確立人事關系。聘用人員待遇按有關規定執行。事業單位公開招聘的人員按照規定實行試用期制度,試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十、招聘監督
為嚴肅考風考紀,確保招聘工作公開、公平、公正,市紀委監委駐人社局紀檢監察組會同各招聘單位紀檢監察部門對招聘全過程進行監督,并接受市紀委監委部門監督、檢查、指導。招聘單位負責人和從事招聘工作的人員,凡與應聘人員有親屬關系或其他可能影響招聘工作公正的,一律按規定回避。
十一、其他事項
本方案由市衛計委負責解釋。
政策咨詢電話:0552—3132092(市衛生計生委組織人事科)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0552—2056631(市人事考試中心)
監督舉報電話:0552—3132033(市紀委監委駐市衛生計生委紀檢監察組)
0552—3125632(市人社局事業單位人事管理科)
本次公開招聘工作后續相關信息,請報考人員及時登陸蚌埠市衛生計生委網站(http://wsjsw.bengbu.gov.cn)查詢。
特此公告
附件:蚌埠市2018年醫療衛生事業單位公開招聘工作人員崗位計劃表.xlsx
2018年8月13日
(責任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