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現將昌平區2013年上半年考試錄用公務員現場資格復審工作有關問題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
2013年3月27日9:00—17:00
二、資格復審地點
資格復審所在單位名稱:昌平區人事考試培訓中心
資格復審具體地址:昌平區鼓樓東街62號四層(見下圖)
乘車路線:乘888、345支、357、376在昌平南大街站下車,下車按地圖所示路線步行約10分鐘即到。
三、資格復審范圍
現場資格復審范圍是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且按照規定比例進入面試的考生。
四、資格復審具體要求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考生,將列入調劑范圍:
一是未在規定時間內進行現場資格復審的;二是無法與之取得聯系的;三是明確表示放棄面試的。
(二)考生現場資格復審須提交以下材料:報名表、《北京市各級機關2013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合格通知書》(通過北京市人事考試網打印)、身份證原件以及所報考職位資格條件要求的相關等級、資格、資質證書原件。除此之外,各類考生還須攜帶以下材料:
1.報考要求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職位的考生須持戶口本原件(如果考生為集體戶口,還需持戶口本首頁復印件)并提供能證明工作經歷和年限以及人事行政關系在北京的有關材料,主要包括由所在工作單位出具的相關工作經歷證明原件、兩年以上社會保險繳費證明原件、勞動合同約定復印件以及人事檔案關系在京證明原件。
2.2013年的應屆畢業生須持學生證、校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等材料原件(在外地院校就讀的北京生源考生還須攜帶本人戶口本(卡)原件);對于京外“985”高校全日制大學本科以上應屆優秀畢業生,除上述規定的材料外,還需提供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或者一等以上優秀學生獎學金證書;獲得相當于校級以上“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干部”、“一等獎學金”等同等次其它獎勵項目的,應同時提供畢業學校校級就業主管部門開具的證明。
3.2013年合同期滿大學生村官須持區縣村官辦出具的證明。
4.2013年服役期滿退役大學生士兵須持區縣人民政府征兵辦公室出具的證明。
5.報考職位所要求的中共黨員資格條件,請考生提交由所在黨組織出具的相關證明原件。
(三)首批進入面試人選名單,請考生及時關注北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網和北京市人事考試網。
咨詢電話:89741672
資格復審現場咨詢電話:80101318
北京市昌平區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3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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