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鏈接
2014年初,有超九成省份的政府工作報告涉及空氣污染治理,至少15個省份簽訂了治理霧霾的“軍令狀”;2015年3月據國家統計局的公報顯示,全國161個城市中,城市空氣質量達標的僅占9.9%,未達標的城市占90.1%。與年初轟轟烈烈的承諾相比,讓群眾不滿的不僅是難看的成績單,更是各地政府軍令狀的不了了之。
深度解析
[權威論述]
形式主義空耗資源、折損公信力。不辦實事,老百姓的信任感就會降低。
——習近平
[背后折射問題]
一是目標不切實際。161個簽訂了軍令狀的城市,沒有完成任務的城市超過了90%,這固然和沒有認真對待有關系。但是,還有一個因素不能忽視。這就是很多軍令狀在制定的時候,本身就不切合實際。只是為了逞一時之勇,甚至僅僅是一把手的想法。關注霧霾是需要的,政府作為是需要的,制定目標是需要的。但是,更應該在制定的時候,多些科學的調研,多些落地的美好。霧霾產生的原因是復雜的,形成的問題是日久的,產生不是一天兩天,治理也不可能一蹴而就。假如在制定軍令狀的時候,能結合實際,不貪大求功,效果或許會好些。
二是工作流于形式。簽訂軍令狀本身就有形式主義的嫌疑。做任何工作的時候,各地政府,各個部門都喜歡簽訂軍令狀。不僅如此,還喜歡讓媒體加大報道比重,目的就是想讓公眾看看自己的決心。這種表決心的做法,其實也是一種形式主義。俗話說:不看廣告看療效。政府部門更應該把這句話刻在心頭,回應民眾期待,少搞形式,多讓公眾看到療效。
三是追責形同虛設。目標不科學導致了工作流于形式,而工作流于形式其實是追責流于形式的產物,這是一個長長的鏈條。假如簽訂軍令狀之后的考核和追責不流于形式,也就不會有軍令狀目標的信口開河,也就沒有流于形式的工作過程。軍令狀不能一簽了之,簽了就要嚴厲地按照約定來執行,否則軍令狀落滿塵埃就只能是治不好的頑疾了。
[客觀看待軍令狀]
“軍令狀”式承諾的增多,說明一些民眾重大關切問題確實引起了政府的重視,而在某些重大公共事務方面,官員也確實需要適時作出回應與承諾,立“軍令狀”的方式可以彰顯官員個人風格與治理決心。關鍵在于,“鼓舞人心”的軍令狀能否實至名歸?軍令狀不能兌現怎么辦?誰來約束軍令狀?
[影響分析]
一些軍令狀在后續階段往往不了了之,其信服力已經不同往日,特別是隨著社會公民意識的提升,軍令狀在民眾心中的公信力也被大大弱化。官員張口即來的軍令狀,最終效果自然讓人生疑。而更值得警惕的是,那些帶有軍令狀色彩的政策規定:將理想狀態當成具體的考核目標,不僅可能導致目標的“爛尾”,甚至可能引發一些嚴重的負面影響。
[建議措施]
一是完善考核制度,加大懲罰力度,以增強震懾力。
二是正在修訂的大氣污染防治法中應加大行政問責力度。尤其是在相關法律制度中強化軍令狀的作用,既要強制地方政府立下嚴謹的軍令狀,也要對完不成任務者依法嚴懲。總之,絕對不能讓軍令狀淪為廢紙,必須要讓軍令狀在空氣治理中發揮應有的緊箍咒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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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