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公務員考試申論熱點:公共意識和精神
今年的任何一個熱點事件都有可能成為2015年公務員考試的申論考題,以下是對公共意識和精神這一熱點進行深度解讀。
【背景鏈接】
中國游客的公共意識不強全球“聞名”。在全球游客形象評選中,日本游客獲得第一名,中國游客位居倒數第三。調查稱:中國游客普遍給人“不守規矩、文明素質差”的印象。其中“罪狀”,除了亂吐痰、愛在公共場所脫鞋襪等行為外,其中一條就是“在公共場所大聲喧嘩”。
著名作家余秋雨曾撰文寫道:“我們除記住中華文化的一系列優點外,也不要忘記它的諸多缺憾。中華文化不在乎公共空間,大家都在責備我們的同胞有隨地吐痰、大聲喧嘩等毛病,這些毛病看似道德問題,實際上是對公共空間的漠視。”
受中國傳統歷史文化的影響,我國國民的公共理性精神普遍缺乏。早在20世紀上半葉,梁啟超、魯迅等思想大師就曾對民族精神中整體的“公共精神”維度之稀缺、國民公德心之缺乏、公共人格之萎縮等問題作過犀利的批判和解剖。在現階段,人們的公民意識還很淡薄。愿意享受權利但逃避承擔義務的情況還屢見不鮮。公共精神的缺失是一個困擾著我國和諧社會建設的問題。
【深度解析】
[權威論述]
只有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都搞好,國家物質力量和精神力量都增強,全國各族人民物質生活和精神生活都改善,中國特色社會主義事業才能順利向前推進。
——習近平
要堅持“兩手抓、兩手都要硬”,以辯證的、全面的、平衡的觀點正確處理物質文明和精神文明的關系,把精神文明建設貫穿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全過程、滲透社會生活各方面。
——習近平
文化是民族的血脈。要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加強公民道德和精神文明建設。
——李克強
[公共精神的內涵]
所謂公共精神,是指公民具有超越個人狹隘眼界和個人直接功利目的,關懷公共事務、事業和利益的思想境界和行為態度。公共精神是現代社會對公民提出的一種最基本、最重要的美德要求。
第一,公共精神作為公民美德,本質上是公民的公共責任意識在行為和性格上的體現。公民的公共責任體現在公民與國家、政府、公共事務、公共事業、公民社會以及與其他公民的關系之中。以公共責任意識為實質內容的公共精神有著豐富的社會內涵:
首先,它體現為公民尊重國家法律和政府行政并與政府合作的精神態度,其中包括積極參與公共事務管理與合理監督政府行政的精神態度;
其次,它體現為公民自覺關懷與維護公共安全、公共衛生、公共環境、公共資源、公共財物等公共利益的態度與情懷;
其三,它體現為公民在公共生活中理解、尊重、包容他人并與他人平等相處、合作共事的精神氣度和行為取向。
這三者都源于公民對公民角色的公共性本質及其責任和價值訴求的理解、認同與把握,是公民通過學習修養和自治實踐獲得“公共性”本質的道德表現。
第二,公民具有公共精神,意味著公民對個體自然性和私人界限的超越,意味著公民個人與社會共同體(即“公共”)取得了一致。因此,公共精神作為公民美德具有崇高性。由于公共精神并不是人的自然稟性,因此,它不可能建立在私人生活經驗和自然情感的基礎之上,而只能建立于公共生活經驗和公共理性的基礎之上。
公共生活經驗使之體認和發現個人與共同體的關聯,進而形成有關公共利益和公共責任的公共認知、公共理念和公共智慧(即公共理性)。這種公共理性驅動和引導下的公共生活,又使人產生穩定的公共情懷,從而形成公共精神。可以說,公民公共精神是基于公共理性而產生和形成的。沒有公共理性的支撐與引導,就不會有穩定而健全的公共精神。公共精神是公共理性的產物,也是公共理性轉化為公共情感、意志和信念的結果。公共精神本質上是理性化的道德態度與道德情懷,是一種理性精神。這是它作為公共美德區別于“私德”或“自然道德”的一個重要特質。正因為如此,公民具有公共精神才被視為公民個人在智能和情感上發展成熟的重要標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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