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試行)》,中共上海市委組織部、上海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上海市公務員局組織實施上海市2014年度各級機關及單位考試錄用擔任主任科員以下及其他相當職務層次非領導職務公務員工作。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二)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77年12月18日至1995年12月18日期間出生),應屆碩士、博士研究生(非在職)年齡可適當放寬到40周歲以下(1972年12月18日以后出生);
(三)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
(四)具有良好的品行;
(五)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
(六)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大學本科以上文化程度,經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批準的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等部分職位可放寬至大專學歷;
(八)具備中央和市公務員主管部門規定的擬任職位所要求的其他資格條件。
招錄職位明確要求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基層工作經歷計算方法請查閱《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問答》),報考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基層 工作經歷。基層工作經歷,是指在鄉鎮街道、垂直管理系統基層單位、企事業單位、村(社區)組織及其他經濟組織、社會組織等工作的經歷,以及自謀職業、個體 經營的經歷。曾在軍隊團和相當團以下單位工作過,也視為基層工作經歷。以上基層工作經歷計算的截止時間為2013年12月18日。
報考公安、司法系統人民警察職位的人員,須參加并通過公安部、司法部規定的體能測試。
根據公務員法及其有關規定,服務年限滿2年(含試用期)但尚在5年服務期內的在職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事業單位工作人員報考,須經所在機關(單位)批準同意。
外省市社會人員報考本市公務員,須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具體請瀏覽政策問答)。
報考鄉鎮公務員職位的,限具有本市戶籍,或者具有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且持有上海市居住證一年以上、積分達到標準分值120分以上的人員。
有以下情形的人員一律不得報考: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和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在中央及地方公務員招考過程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 員,現役軍人、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以及法律規定不得錄 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報考人員也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招錄職位。
二、考試報名辦法
各招錄單位具體的招錄人數、職位、考試類別、資格條件等,詳見《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考簡章》(以下簡稱《招考簡章》)。《招考簡章》從 12月中旬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www.shacs.gov.cn)、上海“21世紀人才網”(www.21cnhr.gov.cn)向社會發布。
對《招考簡章》中的專業、學歷、資格條件以及備注的內容等信息需要咨詢時,請報考人員直接與招錄單位聯系。招錄單位的咨詢電話詳見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為方便報考人員,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就報考政策、網上報名操作和考務安排等事宜編制了《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報考問答》,報考人員可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查閱。
本次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的方式進行。筆試報名時間為2013年12月18日0:00至23日18:00,報名網站為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
報考人員根據“招考對象”的要求,選擇考試的類別,同時可根據自身情況及擬報考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選擇一門專業考試科目,但不涉及具體招錄單位和職位。
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城管、交通執法基層執法職位,鄉鎮(街道)定向招錄優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的職位,以及公安、司法醫務類特殊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實行定向報名。
其中,報考醫務類特殊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的人員,根據要求,實行先報職位后考試,考試報名即職位報名。對照招錄職位的資格條件和專業要求,由各招錄單位對報考者提供的個人報名信息、資料進行資格審查,通過資格審核的人員,方可參加定向招考。
實行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報名時,須按照公布的報考條件和職位要求,如實填寫《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報名信息表》,同時上傳本人近期免冠 電子照片(近期免冠正面證件照,jpg格式,高度105至210像素內、寬度75至150像素內,大小50KB以下)。報考人員不能用新、舊兩個身份證號 同時報名,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身份證號必須一致。
報考人員應對網上填報的個人信息材料和上傳的電子照片負責,對偽造、變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將按《公務員錄用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辦法(試行)》的有關規定予以處理。
完成網上報名、上傳電子照片后可進行網上繳費(報考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無需繳費)。網上繳費的時間是2013年12月18日0:00至23日20:00, 繳費成功的報考人員,請于2014年1月14日9:00至17日18:00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的農村特困大學生和城市低保人員,不實行網上繳費。本市報考人員憑街道(鄉鎮)以上民政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社會救助通 知書”(復印件),外省市報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民政部門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證明(原件)和低保證(復印件),農村絕對貧困家庭的報 考人員憑其家庭所在地的縣(區、市)扶貧辦(部門)出具的特困證明(原件)和特困家庭基本情況檔案卡(復印件),在網上完成報名、正確上傳照片,并選擇申 請“擬享受減免有關考務費用”后,憑本人注冊編號,于12月23日14:00-16:00到上海市職業能力考試院(徐匯區漕寶路120號內40號樓受理大 廳,近桂林路)辦理減免手續。
三、考試方法和內容
本次考試分筆試和面試。筆試時間為2014年1月18日,具體安排為:
上午 9:00-11:30 申論
下午 13:00-15:00 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15:45-16:45 專業科目(除農村建設管理外)
17:30-18:30 農村建設管理
筆試內容包括公共科目考試和專業科目考試。考試范圍以《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考試大綱》為準。《考試大綱》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布。
公共科目考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分A類和B類兩類試卷,其中,報考條件規定“具有兩年以上基層工作經歷”的職位考A類試卷,報考條件規定招錄對象基層工作年限“不限”的職位考B類試卷。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僅參加公共科目考試。
專業科目考試分為政法、綜合管理、經濟管理、財務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設管理、農村建設管理七大類。
其中,優秀村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僅限報農村建設管理;同時,報考定向招錄職位的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還可以 根據各自的條件選報一門其它專業考試科目,報考2014年面上公務員招錄A類職位。優秀居委會干部的專業考試科目限選報綜合管理。報考城管、交通執法“基 層執法”職位和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基層政法”職位的專業考試科目限選B類、政法。
報考人員應按照準考證上確定的時間、地點準時參加考試。參加考試時,必須攜帶本人準考證和身份證。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于2014年2月27日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筆試合格分數線和筆試合格人員的筆試成績。
筆試成績合格者,于3月3日9:00至7日18:00參加本市統一組織的網上職位報名,并接受招錄單位的資格審查。
四、確定筆試合格分數線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根據報考人員公共科目和專業科目考試的總成績,以每類專業招錄職位人數3倍的比例,從高分到低分排序,分類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并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
公安、司法系統基層人民警察政法職位,城管、交通執法基層執法職位,鄉鎮(街道)定向招錄優秀村(居)干部、大學生村官和“三支一扶”人員的職位,特警以及公安、司法醫務類特殊職位和殘疾人專項招錄職位,按照其招錄職位特點,分類單獨確定筆試成績合格分數線。
五、面試
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在資格審核通過的人員中,根據招錄單位具體職位報考人員的筆試總成績,從高分到低分排序,按招錄職位人數1:3比例確定參加面試人員名單。
計劃錄用人數與通過筆試合格分數線的人數比例未達到1:3比例的招錄職位,通過調劑補充人選。調劑職位由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面向社會統一公布。
調劑結束后,進入面試的人員名單于3月下旬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統一公布。
面試具體時間由招錄單位確定。面試時,須提供本人身份證、學生證(工作證)的原件、準考證、報考人員報名信息表和有關招錄單位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缺 少上述證件、材料者,原則上不得參加面試。對經市委組織部、市教育衛生工作黨委選拔的應屆優秀高校畢業生(選調生)、大學生村官、“三支一扶”人員、大學 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中服務期滿且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專職輔導員崗位工作滿四年且考核優秀的人員的認定,由相應的主管部門出具證明。凡有關材料主要信 息不實的,招錄單位有權取消該報考人員參加面試的資格。
面試工作結束的2個工作日后,市公務員主管部門通過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公布面試成績。
六、體檢和考察
面試結束后,將按照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確定進入體檢和考察的人選。
綜合成績的計算方法為:筆試總成績占40%,面試成績占60%。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由招錄單位按規定的程序和標準,從考試成績、體檢和考察合格的人員中擇優確定,并將在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公示 內容包括擬錄用人員姓名、性別、準考證號、所在單位或畢業院校。同時公布舉報電話,接受社會監督,公示期為7天。
八、錄用方式
經上海市公務員局網站、上海“21世紀人才網”上公示無異議的,及時辦理公務員錄用審批手續。新錄用的公務員試用期為一年。試用期滿合格的,予以任職;不合格的,取消錄用。
招考咨詢詳見《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政策、考務、網上報名技術問答》。
政策咨詢電話:64378292
殘疾人專項招錄政策咨詢電話:52370409
考務咨詢電話:61969089
網上報名技術咨詢電話:24022726
網上支付咨詢電話:95534-6
監督電話:64333772
各招錄單位負責接受報考者的具體職位咨詢,電話與聯系人詳見《上海市2014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招錄單位咨詢電話一覽表》。
特別提示:本次考試不指定考試輔導用書,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目前社會上出現的任何以公務員考試命題組、專門培訓機構等名義舉辦的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上網卡等,均與本次考試無關。敬請廣大報考人員提高警惕,切勿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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