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見》的內容所指,正是“牙防組違規認證”、“歐典地板虛假宣傳”等事件背后的弊端所在。比如,中國消協與工商總局的政會難分、依托衛生部的牙防組職能的明顯行政化傾向等。而弊端產生的根本原因,就在于社會中介組織與政府部門間有著千絲萬縷的關系,從而產生出一個難以監管的灰色地帶,給滋生腐敗提供了可能。
在高度計劃經濟時期,政府是“全能政府”,社會的力量是弱小的。隨著改革開放后經濟社會的發展,尤其國有企業的改革和私營經濟的興起,社會力量日益成長并呈多元化,而協調自身行為的需要使得行業協會、商會等社會中介組織應運而生,至今已發展到近30萬個。
同時,政府也開始了向“有限政府”、“公共服務型政府”的職能轉變,部分職能轉移到社會中介組織。此時,中介組織作為政府聯系人民群眾、市場企業的紐帶,可以在反映利益訴求、提供社會服務、協調利益矛盾、實現社會良性溝通等方面起到很好的作用。
9.梳理一下我們的社團組織就會發現,當下諸多類似牙防組的社團組織都是掛靠在某個部門下來運作的。不是說這種路徑本身存在問題,關鍵是一旦某個社團組織和某個權力部門掛鉤,就很容易和權力部門形成一種默契關系,或者干脆就異化為“第二部門”,或者是成為權力部門的“小金庫”,為部門牟取私利。權力機關的腐敗還好查處,這種準機關的隱性腐敗查處起來卻有相當的難度。
從這個角度上來說,衛生部對牙防組違規認證的處罰就帶上了某種范例的意義,一方面政府要監管社團組織的正常運轉,另一方面又要防止其演變成“第二部門”。
10.對于牙防組的“認證”,認監委態度明確:“必須是經過批準的法人單位,還要有相關的認證標準,才能進行認證。牙防組不是法人單位,也沒有相關的口腔保健用品認證標準,不具備這些要素,是違規認證。”
那么,對于違規認證十余年的全國牙防組,認監委該負有怎樣的監管職責呢?這位人士坦言:“衛生部當初成立牙防組,出了問題,屬于內部事。這是‘關門打自己的孩子’,怎么打是人家的事。如果其中有貪污和違規也是監察部門的事。牙防組很特殊,我們不方便管。”
11.牙防組作為一個非法人組織,不能開立自己的賬戶。那么它那么多資金往來是怎么實現的呢?正是這個問題將牙防組的“孿生姐妹”——中國牙防基金會卷入公眾視線。
牙防組與牙基會到底是什么關系?曾經投訴牙防組非法認證的李剛博士告訴記者:“牙防組利用基金會的賬戶收款,牙防組與贊助單位簽訂協議后,單位將贊助等款項匯入基金會賬戶,然后再由基金會賬戶轉入牙防組賬戶。”在他看來,原本應該獨立、公開的基金會賬戶,成了牙防組借用的平臺。兩者默契合作,形成“認證的不收錢,收錢的不認證”的局面。
據《關于全國牙防組財務收支情況的審計報告》(征求意見稿)證實,牙防組利用基金會的賬戶收款,牙防組與贊助單位簽訂協議后,單位將贊助等款項匯入基金會賬戶,然后再由基金會賬戶轉入牙防組賬戶。
對此,民政部民間組織管理局基金會管理處副處長馬昕指出,盡管民政部門一直在探索加強對基金會的監管,但牙基會運作中確實暴露出基金會資金運用與管理問題突出。
記者調查發現,牙基會的人員工資及行政辦公費用存在嚴重超支、大量擠占公益活動經費的問題。其送給民政部的2005年度工作報告書顯示,基金會用于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占總支出的73.42%,公益事業支出占上年度總收入的17.32%。嚴重違反了我國基金會管理條例的規定:公益事業支出,不得低于上一年總收入的70%;工作人員工資福利和行政辦公支出不得超過當年總支出的10%。
馬昕說:“年檢報告并不能反映基金會存在的全部問題。”她坦陳,由于人力和各方面的限制,對基金會的財務及公益活動狀況不能進行實時監督,只是事后審計和檢查。而且年度報告書中只有直接的收入和支出總數,不能清楚地反映基金會“錢從哪里來,錢到哪里去”的問題,這也給基金會留下了“打擦邊球”的空間。
12.衛生部發布公告表示,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和《衛生部系統內部審計規定》的有關規定,衛生部日前對全國牙病防治指導組(以下簡稱牙防組)1997-2006年財務收支情況進行了審計,審計結果認定,牙防組存在的違規問題主要表現在三個方面:
一、違規收取“認證”收入208.5萬元。2003年《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頒布后,牙防組在沒有取得認證許可情況下,繼續開展牙膏功效技術評價活動,收取相關費用208.5萬元。
二、違規領取補貼。牙防組的主要負責人兩年中多領取職務補貼46,000元、違規一次性領取住房面積未達標補貼74,174.4元。截至目前上述補貼已全部退回。
三、財務管理問題。一是未經批準開設賬戶。1997年牙防組未經批準,開立銀行基本賬戶,2006年11月被撤銷。二是對外貸款問題。1994年,牙防組貸給廣東省澄海縣黑妹保健用品廠50萬元,未及時收回,造成直接損失15.4萬元。三是補記入賬。牙防組1994-2006年收取贊助款等18.4萬元,并直接支出7.6萬元,未及時入賬,至2006年7月才補記入賬。四是獎金、補貼、勞務費發放名目繁多,支出隨意。五是資產管理不規范。牙防組印制的牙防宣傳書刊、圖書資料等沒有按照會計制度規定嚴格核算和管理。六是牙防組使用牙防基金會票據收取贊助等款項,使用基金會外匯賬戶提取外匯,用于牙防組人員出國參加國際學術會議等。
13.清華大學公共管理學院某專家認為,在《中華人民共和國認證認可條例》出臺后,牙防組依然違規開展活動,暴露出認證認可條例規定不夠嚴密的問題。比如條例中規定,未取得認證監督委批準進行認證屬于違法行為,但是違法后怎么查處由誰來查處卻沒有明確規定。同時,政府部門部分權力職責也存在劃分不明晰的問題。
三、作答要求
1、對給定資料主要內容加以概述。200字以內。(20分)
2、依據給定資料內容,簡要分析牙防組事件產生的根源及其危害。300字內。(30分)
3、結合給定資料反映出的主要問題,自選角度,自擬標題,寫一篇議論文。800-1000字。(50分)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