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2019年公務員筆試時間暫未公布,參考云南省2018年公務員筆試時間
根據云南省2018年度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整理:
筆試
(一)筆試科目
1.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崗位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知識》(A、B卷),其中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崗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知識》(A卷),除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以外的崗位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法律專業知識》(B卷);
2.其他崗位(含選調生)的筆試科目為《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其中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還需進行專業測試。
(二)筆試時間
2018年4月21日:
上午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下午14:00—16:30申論
下午14:00—16:30法律專業知識
2018年4月22日:
上午9:00—11:00公安執法勤務類崗位專業測試
(三)筆試地點
預計我省今年報考人數將有所增加,各州(市)政府所在地筆試考場資源有限,根據實際繳費人數情況,筆試考場可能會設置在非州(市)政府所在地的縣(市、區)。報名填表時,報考人員在選擇筆試地點時只需選擇“XX考區”,具體考試地點由計算機在該考區范圍內隨機分配,并在準考證上予以顯示。
報考人員筆試考試用品由各級考試機構統一配備,報考人員無需自帶。嚴禁將各種電子、通信、計算、存儲或其它設備(如手機、電子手表、電子手環等)帶至座位。已帶入考場的要按監考人員的要求切斷電源并放在指定位置。凡發現將上述設備帶至座位,一律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四)筆試加分
按照《革命烈士褒揚條例》確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養子女和有扶養關系的繼子女,下同)筆試成績加5分;因公犧牲的人民警察(含審判機關、檢察機關的司法警察)的子女,報考人民警察崗位,筆試成績加3分。
(五)筆試分數公布
經國家有關部門對報考人員答題情況進行雷同卷鑒定后,確認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給予其該科目(場次)考試成績無效的處理。報考者之間同一科目作答內容雷同,并有其他相關證據證明其作弊行為成立的,視具體情形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0號)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給予其取消本次考試資格的處理,并記入公務員考試錄用誠信檔案庫,記錄期限為五年或長期記錄。
報考人員可于2018年6月1日至7日登錄報名系統查詢個人分數。參加考試但分數為零分的人員、未缺考但被標記為缺考的人員、對違紀情形有異議的人員可以申請查疑。
2018年6月14日專題信息網公布筆試最低合格分數線、首批資格復審人員名單等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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