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深入貫徹科學發展觀,落實節約資源基本國策,調動社會各方面力量進一步加強節能工作,加快建設節約型社會,實現“十一五”規劃綱要提出的節能目標,促進經濟社會發展切實轉入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的軌道。從我國實際情況出發,建設節能型社會應從以下幾個方面著手:
一、加快構建節能型產業體系
(一)積極調整工業結構。嚴格控制新開工高耗能項目,把能耗標準作為項目核準和備案的強制性門檻,遏制高耗能行業過快增長。對企業搬遷改造嚴格能耗準入管理。加快淘汰落后生產能力、工藝、技術和設備,不按期淘汰的企業,政府及有關部門要依法責令其停產或予以關閉,依法吊銷排污許可證和停止供電,屬實行生產許可證管理的,依法吊銷生產許可證。積極推進企業聯合重組,提高產業集中度和規模效益。
(二)優化用能結構。大力發展高效清潔能源。逐步減少原煤直接使用,提高煤炭用于發電的比重,發展煤炭氣化和液化,提高轉換效率。引導企業和居民合理用電。大力發展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地熱能、水能等可再生能源和替代能源。
二、大力推進節能技術進步
(一)加快先進節能技術、產品研發和推廣應用。政府要把節能作為政府科技投入、推進高技術產業化的重點領域,支持科研單位和企業開發高效節能工藝、技術和產品,優先支持擁有自主知識產權的節能共性和關鍵技術示范,增強自主創新能力,解決技術瓶頸。采取多種方式加快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應用。落實產品質量國家免檢制度,鼓勵高效節能產品生產企業做大做強。有關部門要制定和發布節能技術政策,組織行業共性技術的推廣。
(二)加強國際交流與合作。積極引進國外先進節能技術和管理經驗,廣泛開展與國際組織、金融機構及有關國家和地區在節能領域的合作。
三、加大節能監督管理力度
政府要加大節能工作的監督檢查力度,重點檢查高耗能企業及公共設施的用能情況、固定資產投資項目節能評估和審查情況、禁止淘汰設備異地再用情況,以及產品能效標準和標識、建筑節能設計標準、行業設計規范執行等情況。達不到建筑節能標準的建筑物不準開工建設和銷售。嚴禁生產、銷售和使用國家明令淘汰的高耗能產品。要嚴厲打擊報廢機動車和船舶等違法交易活動。節能主管部門和質量技術監督部門要加大監督檢查和處罰力度,對違法行為要公開曝光。
四、建立健全節能保障機制
(一)加大政府對節能的支持力度。各級人民政府要對節能技術與產品推廣、示范試點、宣傳培訓、信息服務和表彰獎勵等工作給予支持,所需節能經費納入政府財政預算。“十一五”期間,國家每年安排一定的資金,用于支持節能重大項目、示范項目及高效節能產品的推廣。
(二)實行節能獎勵制度。對在節能管理、節能科學技術研究和推廣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及個人要給予表彰和獎勵。能源生產經營單位和用能單位要制定科學合理的節能獎勵辦法,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對節能工作中作出貢獻的集體、個人給予表彰和獎勵,節能獎勵計入工資總額。
五、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和基礎工作
(一)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政府要加強節能管理隊伍建設,充實節能管理力量,完善節能監督體系,強化對本行政區域內節能工作的監督管理和日常監察(監測)工作,依法開展節能執法和監察(監測)。
(二)加大節能宣傳力度。新聞出版、廣播影視、文化等部門和有關社會團體要組織開展形式多樣的節能宣傳活動,廣泛宣傳我國的能源形勢和節能的重要意義,弘揚節能先進典型,曝光浪費行為,引導合理消費。要認真組織開展一年一度的全國節能宣傳周活動,加強經常性的節能宣傳和培訓。要動員全社會節能,在全社會倡導健康、文明、節儉、適度的節能理念,使節能成為每個公民的良好習慣和自覺行動。
節能是一項系統工程,需要社會各界和有關部門的協調配合、共同推動。我們要廣泛、深入、持久地開展節能宣傳,動員社會各界廣泛參與,使節能成為全體公民的自覺行動,不斷提高全民資源憂患意識和節約意識,為實現黨中央國務院提出的“十一五”單位國內生產總值能耗比“十五”期末降低20%的目標而努力奮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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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