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成績已經揭曉,報考人員可登錄浙江省公務員考試錄用系統(網址:gwy.zjhrss.gov.cn)查詢本人的筆試成績及所報考職位的排名。
根據省委組織部、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省公務員局《關于公布2012年全省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筆試合格分數線的通知》(浙人社發〔2012〕106號)精神以及《2012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中規定的比例,海寧市各級機關各招考職位入圍面試人員名單(不含公安系統人民警察職位)已經確定,現予以公布(詳見附件)。
面試前,公務員主管部門會同招錄機關將對面試對象進行現場資格條件復審,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時間:2012年4月19日 8∶30~16∶30;
二、資格復審地點:海寧市人才市場(海寧市海州西路226號行政中心3號樓1樓大廳);
三、資格復審需要準備的材料及要求:2012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應屆畢業生應提供學校核發的就業推薦表、教育部學生司制發的《全國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省外高校可持省級教育行政部門制發的《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身份證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其中在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就讀的浙江生源2012年應屆畢業生以及在浙全日制普通高校2012年應屆大專畢業生,還需提供有本人入學時戶口遷移記錄的戶口簿(入學時戶口未遷移的提供本人戶口簿)及復印件;社會人員應提供本人身份證、戶口簿(或印有本人戶口信息的戶口簿頁面)、畢業證書、學位證書以及報考職位所需要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執(職)業資格證書等相關證件(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除按上述要求外,下列人員還要求提供以下證明原件及復印件:
留學人員還應提供教育部中國留學服務中心出具的境外學歷、學位認證書;
大學生“村官”應提供海寧市委組織部出具的服務滿2年、考核合格和是否在服務崗位的證明;
參加2011年國家司法考試的人員,須提供設區的市級司法行政主管部門出具的2011年度國家司法考試成績通知單。
證件(證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證件(證明)與報考資格條件不符的,不得參加面試。本人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的,視作放棄面試。
資格復審前,若取得面試資格的人員確認不參加資格復審的,將在該職位的筆試總成績合格人員或體能測評合格人員中從高分到低分予以遞補。
未按規定時間、地點參加資格復審或資格復審不合格的,不再遞補。
考生如委托他人參加資格復審,需提供委托書。受委托人需隨帶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委托書、考生資格復審所需所有材料原件及復印件參加資格復審。
資格復審對象還需填寫《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表》及《入圍面試考生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見公告附件),請各位考生認真閱讀填寫說明,仔細填寫,在資格復審時與其他所需材料一并提交工作人員審核。
四、其他事項:考生資格復審通過后,憑本人身份證及資格復審通過材料現場領取面試通知書。面向優秀村干部(優秀社區干部)職位入圍面試人員憑本人身份證于4月19日到資格復審現場直接領取面試通知書,并填寫《入圍面試考生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
聯系電話:87288846、87288873
附件:
1.2012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資格復審表
2.2012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考生公務回避關系報告表
3.2012年海寧市各級機關考試錄用公務員入圍面試人員名單
總附件下載.rar
中共海寧市委組織部
海寧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二○一二年四月十日
面試名單:省級機關 省法院法官預備人選名單 省級機關緊缺職位名單
體能測評:屬勞教單位體能測評 省屬監獄系統體能測評
編輯推薦:
2012年浙江公務員考試真題答案解析
浙江公務員考試分數線匯總(2004年-2012年)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