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共眉山市委組織部、眉山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的公告》規定:在“5·12汶川地震”抗震救災中表現突出人員,報考省內其他地區(非重災區)公務員時,受到縣(市、區)、市(州)黨委、政府和市(州)機關、省級機關表彰的人員,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受到省委、省政府和國家部委及以上表彰的,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在“4·20蘆山地震”抗震救災中受到《中共四川省委四川省人民政府關于表彰四川省“4·20”蘆山強烈地震抗震救災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的決定》(川委[2013]255號)表彰的人員,報考省內其他地區(非重災區)公務員時,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5分。同時符合上述加分規定的,不累加,可按最高加分規定加分。經審核,以下人員(見附件)符合加分條件,在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特此公告。
附件:眉山市2014年上半年公開考試錄用公務員加分人員名單
序號 | 職位代碼 | 報考單位 | 姓名 | 性別 | 民族 | 身份證號 | 準考證號 | 申請加分原因 | 加分方式及分數 |
1 | 26200034 | 仁壽縣司法局鄉鎮司法助理員 | 張小平 | 男 | 漢 | 513822198404170016 | 4042720016927 | 2008年仁壽縣委、縣政府、縣人民武裝部表彰為“抗震救災先進個人” | 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
2 | 26200030 | 東坡區鄉鎮機關三(多悅鎮、永壽鎮、悅興鎮、盤鰲鄉、廣濟鄉、復興鄉各1名) | 胡開敏 | 男 | 漢 | 513821198311061834 | 4042720015420 | 2008年共青團四川省委表彰為“抗震救災基層工作隊優秀隊員” | 筆試成績折合后加1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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