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2014年亳州市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的通知
為了做好我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工作,根據《亳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公告》精神,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資格復審的對象
資格復審人圍人員(見附件)。
二、資格復審時間地點
時間:2014年5月19日對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5月20日對報考其他職位的人員進行資格復審。
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地點:亳州市電大綜合樓一樓。
三、要求
(一)報考人員須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學歷(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筆試準考證和網上報名資格審查表等材料。
(二)招考職位有資格證書要求的,報考人員應提供相關證書;招考職位有工作經歷等要求的,報考人員還應提供相關證明材料。其中,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尚未取得學歷(學位)證書的全日制應屆畢業生,可憑學校蓋章的畢業生就業推薦表辦理資格復審;屬已修完教學計劃規定全部課程、各科成績合格、2014年畢業但尚未取得畢業證書的非全日制學歷教育的人員,可憑學校或省、市教育主管部門出具的書面證明和有關證件材料辦理資格復審。屬國外學歷的,需提供畢業證書原件和復印件,還要出具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的學歷認證、我國駐外使領館的有關證明材料。
(三)報考定向招錄“服務基層項目”人員職位的,還應提供服務基層的證明材料原件和復印件。
(四)機關事業單位在職人員報考的,在資格復審時須提供有人事管理權限的主管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
(五)報考警察職位的人員須提供與報名時同底版1寸照片2張。
四、注意事項
(一)資格復審時,報考人員提供的信息材料凡與網上報名時提供的信息材料不符的,凡與報考條件要求不符的,或不能提供規定證件材料的,或不在規定時間接受資格復審的,取消其參加體能測評或面試的資格。
(二)對資格復審合格的報考人員,其中,報考警察職位的,按規定辦理繳費手續,領取體能測評通知書;報考其他職位的,待面試時間確定后再辦理面試確認手續,請報考人員及時關注亳州人事考試網的有關公告信息。
附件:亳州市2014年考試錄用公務員資格復審入圍人員名單(點擊查看).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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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hbz)