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了幫助考生順利通過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科目《土地估價實務基礎》知識點,希望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助您一臂之力!
1、征用、使用集體土地的報批程序有哪些規定?
在上海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城市建設用地范圍內(以下簡稱“圈內”)和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村莊、集鎮建設用地范圍內(以下簡稱“區內”),為實施城市規劃、村莊、集鎮規劃,占用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使用集體土地及其建設項目供地,按照下列程序報批:
(1)、“圈內”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區、縣土地管理部門依據批準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下達的農用地轉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原則,結合土地利用現狀和建設項目用地的需要,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書》。經區、縣政府審核同意后,附以下送審材料一次或者分批次報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以下簡稱市房地資源局)審查:
(a)分幅地塊現狀圖兩份;
(b)征地地塊的《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一份和勘測定界圖兩份;
(c)征地地塊土地用途和經批準的相關城市規劃詳細規劃圖等資料;
(d)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農用地轉用《上海市建設項目用地計劃審核意見書》。
市房地資源局對上述送審材料提出審查意見,匯總和填寫上述三個方案和呈報說明書,經市政府審核后分批次報國務院審批。
(2)、“區內”涉及農用地轉為建設用地的,由區、縣土地管理部門依據批準的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下達的土地利用年度計劃和土地利用用途管制原則,結合土地利用現狀和建設項目用地的需要,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和編制《建設項目用地呈報書》。經區、縣政府審核同意后,附以下送審材料一次或者分批次報市房地資源局審查:
(a)經批準的區、縣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圖一份,分幅地塊現狀圖兩份;
(b)征地地塊的《勘測定界技術報告書》一份和勘測定界圖兩份;
(c)征地地塊土地用途和經批準的相關城鎮規劃圖等資料;
(d)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農用地轉用《上海市建設項目用地計劃審核意見書》。
市房地資源局對上述方案和呈報說明書審核后,由市房地資源局以市政府名義審批,并報國務院備案。
(3)、鄉(鎮)村企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農村村民住宅等鄉(鎮)村建設使用農村集體土地涉及農用地轉用的,由區、縣土地管理部門擬定《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經區、縣政府審核同意后,按照“圈內”或“區內”的報批程序辦理農用地轉用報批手續。
《農用地轉用方案》、《補充耕地方案》經依法批準后,鄉(鎮)村企業、公共設施、公益事業使用農村集體土地的具體建設項目,由市或者區、縣政府根據現行的建設用地審批權限和審批程序批準;農村村民在鄉(鎮)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集鎮、中心村、保留的農村宅基地范圍內建造住宅,由村民提出用地申請,經村民代表大會或者農村集體經濟組織同意,經鄉(鎮)人民政府審核,由區、縣政府批準。
(4)、經分批次批準的農用地轉用、征用土地范圍內的具體建設項目供地,由市或者區、縣政府根據現行的建設用地審批權限按下列程序審批供地:
(a) 建設項目可行性研究論證前,建設單位應當向建設項目批準機關的同級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建設用地預申請。受理預申請的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部門依據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國家及本市供地政策進行預審,出具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可行性研究報告報批時,必須附土地管理部門出具的建設項目用地預審報告。
(b) 建設用地單位持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可行性研究報告,市或者區、縣城市規劃管理部門核發的《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經批準的建設項目擴初設計方案等有關批準文件,依照現行的建設用地審批權限向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部門提出具體建設項目用地申請,由市或者區、縣土地管理部門審查送審材料。屬市政府審批供地的,由市房地資源局擬定《供地方案》,經征詢所在地的區、縣政府意見后,由市房地資源局以市政府名義審批。屬區、縣審批供地的,由區、縣土地管理部門擬定《供地方案》后,報區、縣政府審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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