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有效的復習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地整理出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的資料,希望各位考生可以在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中取得理想的成績!
輔導內容:
市場比較法基本內容復習
一、市場比較法的基本定義和概念
基本含義:根據替代原則,將待估土地與在較近時期內已經發(fā)生交易的類似土地交易實例進行對照比較,對有關因素進行修正,得出待估土地在評估時日地價的方法。
13個基本概念:類似土地、比較宗地、標準宗地、估價期日、交易情況修正、容積率、區(qū)域因素、個別因素、地價指數、區(qū)域分析、同一供需圈、相鄰區(qū)域、類似區(qū)域
二、市場比較法的基本公式
1、根據實際中比較基準的不同,可分為直接比較分析和間接比較分析。
直接比較過程:以待估土地的狀況為基準,用公式表示為,
公式1 PD=PB×A×B×D×E
間接比較過程:以一個標準宗地或條件俱佳的土地為基準,用公式表示為,
公式2 PD=PB×A×B×C×D×E
2、基值:可設比較案例宗地或待估宗地的某因素條件指數為基值100%,若待估宗地或比較案例宗地的該因素條件較優(yōu),則其條件指數〉100%,否則,其條件指數〈100%。
3、公式中總是以待估宗地相應因素條件指數為分子,比較案例宗地相應因素條件指數為分母(C除外)。如A=待估宗地情況指數/比較案例宗地情況指數。哪個為比較基礎,哪個就取值為100,另一方的值通過比較進行加或減。 4、當因素區(qū)域因素和個別因素內存在多個不同因子影響時,可根據因子條件指數確定的途徑,分別采用積算(采用單因子與地價相關關系分析)或加和(在確定因素修正總幅度的基礎上進行因子分解)的方式確定因素修正幅度。
三、市場比較法的特點與應用范圍
1、市場比較法的特點:比準價格
2、市場比較法的適用條件
僅適用于市場比較穩(wěn)定,有大量豐富交易案例的地區(qū),并且交易案例與待估地塊應有相關性和替代性。
3、市場比較法的適用范圍
從適用條件來看,主要用于地產市場發(fā)達、有充足的具有替代性的土地交易實例的地區(qū);
從評估目的和評估結果的形式來看,可直接用于評估土地的價格或價值,可用于評估土地或房地產的租金,可用于其他評估方法中有關參數的求取。
相關文章:
編輯推薦:
土地估價師考試論壇 方便你的學習交流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