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備考已經拉開帷幕,為使您順利通過2012年土地估價師考試,小編特編輯整理了土地估價師考試試題——土地管理基礎與法規知識強化階段模擬試題,讓您基礎更牢固,輕松備考!
1、《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自( )起發生法律效力。
A.2007年3月16日
B.2007年7月1日
C.2007年10月1日
D.2008年1月1日
答案:C
解析:《中華人民共和國物權法》第二百四十七條 本法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2、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 )優先受償。
A.抵押權人
B.質權人
C.擔保人
D.留置權人
答案:D
解析:《物權法》第二百三十九條規定,同一動產上已設立抵押權或者質權,該動產又被留置的,留置權人優先受償。
3、以基金份額出質的,質權自( )時設立。
A.質押合同訂立
B.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
C.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
D.主債權合同訂立
答案:B
解析:《物權法》第二百二十六條規定,以基金份額、股權出質的,當事人應當訂立書面合同。以基金份額、證券登記結算機構登記的股權出質的,質權自證券登記結算機構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以其他股權出質的,質權自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辦理出質登記時設立。
4、出質人請求質權人行使質權的,下列表述錯誤的是( )。
A.不行使質權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質押財產
B.不行使質權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變賣質押財產
C.質權人不可放棄質權
D.因質權人怠于行使質權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
答案:C
解析:《物權法》第二百二十條規定,出質人可以請求質權人在債務履行期屆滿后及時行使質權;質權人不行使的,出質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拍賣、變賣質押財產。出質人請求質權人及時行使質權,因質權人怠于行使權利造成損害的,由質權人承擔賠償責任。質權人可以放棄質權。
5、質權自( )時設立。
A.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
B.質押合同訂立
C.債務履行期屆滿
D.出質人轉移質押財產所有權
答案:A
解析:《物權法》第二百一十二條規定,質權自出質人交付質押財產時設立。
1、某房地產開發公司將其擁有的房地產抵押給銀行,以擔保未來三年連續獲得總額1.2億元的貸款額度,下列表述中,正確的有( )。
A.該抵押屬一般房地產抵押
B.該抵押是最高額抵押
C.若銀行實際發放了1.5億元貸款,其優先受償價款為1.5億元
D.若銀行實際發放了1.5億元貸款,其優先受償價款為1.2億元
E.該抵押可以不經登記即產生合同效力
答案:BD
解析:《物權法》規定,最高額抵押是為擔保債務的履行,債務人或者第三人對一定期間內將要連續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財產的,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有權在最高債權額限度內就該擔保財產優先受償。最高額抵押是限額抵押,是為將來發生的債權提供擔保,是對一定期間內連續發生的債權做擔保。設定最高額抵押權時,債權尚未發生,為擔保將來債權的履行,抵押人和抵押權人協議確定擔保的最高數額,在此額度內對債權擔保。
2、某大樓先后抵押給三家銀行并都辦理了抵押登記,債務人未能及時清償債務,拍賣該樓所得的價款按( )順序清償。
A.貸款合同簽訂的先后
B.貸款數額的大小
C.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先后
D.房地產抵押登記的先后
答案:D
解析:同一財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拍賣、變賣抵押物所得的價款按照抵押權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的比例清償。
3、某公司以一宗房地產先向甲銀行申請抵押貸款,同時辦理了抵押登記;后又以該房地產向乙銀行申請抵押貸款,也辦理了抵押登記。貸款到期后,該公司無力還款,依法定程序拍賣,拍賣所得款( )。
A.甲銀行優先受償
B.按二家銀行的債權數額大小確定受償順序
C.乙銀行優先受償
D.按二家銀行的債權比例受償
答案:A
解析:依據《物權法》的規定,同一房地產向兩個以上債權人抵押的,拍賣、變賣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依照以下規定清償:抵押權已登記的,按照登記的先后順序清償;順序相同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抵押權已登記的先于未登記的受償;抵押權未登記的,按照債權比例清償。
4、當抵押人與債務人不是同一人時,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的,抵押權人可以按( )方式處理抵押房地產。
A.與抵押人協商折價抵債
B.與債務人協商變賣
C.自行拍賣
D.將抵押物直接過戶給自己
E.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答案:AE
解析:《物權法》規定,債務人不履行到期債務或者發生當事人約定的實現抵押權的情形,抵押權人可以與抵押人協議以抵押房地產折價或者以拍賣、變賣該抵押房地產所得的價款優先受償。
5、王某想回鄉下安享晚年,將其在某市市區一處居住了幾十年的合法房產贈與李某。在辦理了有關手續后,李某搬進該房屋居住。后來李某將該房屋抵押給甲銀行,得到貸款50萬元,半年后又將該房屋抵押給乙銀行,得到貸款20萬元。在抵押期間,未經甲、乙銀行同意,李某便將該房屋出租給趙某,但將抵押事實書面告知了趙某。李某到期無力歸還貸款,但與趙某的租賃合同還未到期。
李某到期無力歸還貸款,則甲、乙銀行有權( )。
A.扣押抵押物
B.與李某協議折價抵償貸款
C.將李某抵押房產拍賣、變賣抵償貸款
D.根據事先約定,在債務清償期屆滿而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房產所有權移轉給抵押權人所有
答案:BC
解析:甲、乙銀行有權與李某協議折價或將李某抵押房產拍賣、變賣抵償貸款。《擔保法》第40條規定,“訂立抵押合同時,抵押權人和抵押人在合同中不得約定在債務履行期屆滿抵押權人未受清償時,抵押物的所有權轉移為債權人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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