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涵洞工程混凝土總需要量為5000m3,混凝土工程施工有兩種方案可供選擇。方案A為現場制作,方案B為購買商品混凝土。已知商品混凝土的平均單價為410元/ m3,現場混凝土的單價計算公式為:
C=C1/Q+C2*T/Q+C3
式中:C---現場制作混凝土的單價(元/ m3);
C1—現場攪拌站一次性投資,本工程為200000元;
C3---現場攪拌混凝土所需的費用(與混凝土數量有關的費用),本鉻鎳鋼廠為320元/ m3;
Q----現場攪拌混凝土的數量(m3);
T------工期(月)。
問題:
若混凝土施工工期不同,A、B兩個方案哪一個經濟?當混凝土施工工期為12個月時,現場制作混凝土最少為多少m3才比購買商品混凝土經濟?
分析要點:
本案例主要考核運用給定的經濟指標進行混凝土施工方案的分析與選擇
設最少數量為х,則有:200000/х+15000*12/х+320=410
х=(200000+15000/12)/(410-320)=4222.22(m3)
即當T=12個月時,現場制作混凝土的數量必須大于4222.22m3才比購買商品混凝土經濟.
正確答案:
采用的方案與工期的關系,當A.B兩個方案的成本相同時, 工期T滿足以下關系:
200000/5000+15000*T/5000+320=410
T=(410-320-200000/5000)/15000*5000=16.67(月)
由此可得到以下結論:
工期為16.67個月時,A.B兩個方案成本相同;
當工期T<16.67個月時,A方案比B方案經濟;
當工期T>16.67個月時,B方案比A方案經濟.
當工期為12個月時,現場制作混凝土的最少數量為:
設最少數量為х,則有:200000/х+15000*12/х+320=410
х=(200000+15000/12)/(410-320)=4222.22(m3)
即當T=12個月時,現場制作混凝土的數量必須大于4222.22m3才比購買商品混凝土經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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