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掌握)
普通股是股票市場上數量占絕對多數的主要股票品種,它是取得公司收入分配的部分所有權憑證,是公司資本構成的基本組成部分。普通股票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主要體現在有限責任原則和平等原則之內。有限責任原則是指股票所有者僅以其認購的股份數量對公司承擔出資義務和債務責任;平等原則是指股票持有者之間的關系或股東的資格,在權利和義務方面是平等和無差異的。
在上述兩原則下,股東權利可以按不同標準作如下分類。
以行使的目的不同,股東權利可以分為共益權和自益權。共益權是指股東為自己,同時也為公司利益而行使的權利。這里的“自己”涉及到公司的全體股東。只有當公司每個股東都能平等地享有某種權利時,才意味著共益權的實現。如股東享有的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表決權、查詢公司經營狀況的請求權等都屬于共益權。自益權是指股東僅為自己的利益而行使的權利,如股票過戶的權利,股息紅利分配的請求權等。
例題:下列股東權利中屬于共益權的是( )。(2004年試題)
A.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股票過戶的權利、表決權B.股息紅利分配的請求權、表決權、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C.表決權、查詢公司經營狀況的請求權、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D.股票過戶的權利、表決權、查詢公司經營狀況的請求權答案:C解析:股東享有的出席股東大會的權利、表決權、查詢公司經營狀況的請求權等都屬于共益權。
按行使的方式不同,股東權利可分為單獨股東權和少數股東權。單獨股東權是指股東一人就可行使的權力;少數股東權是指股東一人無法單獨行使,而需由符合法定人數的股東集體行使的權利,如要求召開臨時股東會,必須由代表公司10%以上股份的若干股東提出才有效即為少數股東權。
按權利性質的不同,股東權可分為固有權和非固有權。固有權也稱法定股東權,是指依照法律所享有的不可剝奪的權利;非固有權也稱非法定股東權,是指法律允許依照公司章程或股東會議決議而加以限制或剝奪的權利。
從具體內容看,普通股股東享有的權利如下。
(1)參加股東大會的權利。股東可親自參加,也可委托代理人參加。委托代理人參加時須有持有股東書面委托授權。
(2)參加表決的權利。股東對股東大會提出的議案具有表示同意或不同意的權利,根據平等原則,一般情況下的表決權為一股一票制,這也是股東參與公司經營的重要內容。
(3)股票轉讓權。股票市場上大量股票自由轉讓流通,體現了股東對其持有的股票具有自由轉讓的權利。
(4)股息紅利分配的要求權。在公司盈利的情況下,股東有權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關規定取得公司的分紅。我國《公司法》規定,公司當年的稅后利潤,先應提取10%列入法定公積金(當公司法定公積金累計額達到公司注冊資本的50%后可不再提取);另提取5%~10%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也可按股東會議決議提取任意公積金。在公司彌補虧損并提取公積金、法定公益金后,所剩利潤可按股東持股比例進行分配。
(5)公司剩余財產的分配權。當公司解散清算后若有剩余財產,股東有權按持股比例進行分配。普通股股東在公司清算分配的程序中列在最后。
(6)對公司事務的質詢權。普通股股東有權對公司的賬務、經營狀況等進行質詢并提出建議。
普通股持有者在享有各種法定權利的同時,也必須承擔相應的義務。普通股股東應承擔下列義務。
(1)遵守公司章程的義務。
(2)對公司債務負有限責任。它以股東持股數量的比例作為其承擔責任的界限。這種責任又是間接的,它是以公司對債權人承擔責任的方式間接表現出來。
(3)承受股本的非返還性義務。股本作為公司經營的資本金需要長期使用下去,只要公司不解散不倒閉,股本永遠存在于公司中,不能退還給股東。股東想把所持有的股票兌現,只能將股票在流通市場上轉手交易,不能從公司抽回資金而損害公司和其他股東的利益。
(4)公司章程規定的其他義務。
例題(判斷):普通股票持有者的權利和義務主要體現在有限責任原則和平等原則之內。有限責任原則是指股票持有者之間的關系或股東的資格,在權利和義務方面是平等和無差異的。( )
答案:錯解析:平等原則是指股票持有者之間的關系或股東的資格,在權利和義務方面是平等和無差異的。
2、優先股股東的權利和義務
優先股是特別股的一種,其股票持有者享有比普通股持有者優先的權利。這種優先的權利往往使股東的收益變得更穩定,風險更小,但同時也對股東的其他權利進行了相應的限制。
歸納起來,優先股股東的權利主要有以下幾點。
(1)分配股息的優先權。發行優先股的公司章程一般規定,優先股股東可以享有基本股息率的股息,它不受公司經營狀況和盈利水平的影響,即使公司某年度的盈利水平下降,優先股股東也可優先于普通股股東按原有水平享受股息,而普通股股東則可能不能享受分紅。但優先股的股息一般不會很高,而且當公司經營情況好、利潤率高的時候優先股股東得不到這部分增長的收益,而普通股股東得到的收益可能大大高于優先股股東。此外,當公司無盈利可分的情況下,優先股股東也可能因股東大會決定不發股息而不能獲得股息。
(2)分配剩余資產的優先權。在公司宣布解散或破產而進行清算時,優先股股東可以先于普通股股東取得剩余資產的清償權。
(3)有限的表決權。優先股股東一般不參與公司經營管理,也沒有重大決策的表決權。但在涉及優先股股東的權益時,則他們享有表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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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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