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了幫助考生系統的復習房地產估價師考試課程,全面的 了解2011年房地產估價師考試教材的相關重點, 小編特 編輯匯總了2011年 房地產估價師考試各章復習的重點資料,希望對您參加本次考試有所幫助!
對圖3—2或表3—1中的各種情形舉例說明如下:
1.估價時點為過去的情形,多出現在房地產糾紛案件中,特別是對估價結果有爭議而引發的復核估價。例如,某市某大廈強制拍賣的拍賣底價評估結果爭議一案,
原產權人對估價機構的估價結果有異議,引發了對該估價結果究竟是否合理的爭論。此時衡量該估價結果是否合理,要回到原估價時點(原估價時點是1996年3月11日),相應地,
估價對象的產權性質、用地性質、建筑物狀況以及房地產市場狀況等,也都要以原估價時點1996年3月11
日時的狀況為準。否則的話,就無法檢驗該估價結果是否合理。而且任何其他估價項目的估價結果在事后來看也都可能是錯誤的,事實上可能并沒有錯誤,
只是過去的估價結果不適合現在的情況,因為估價對象狀況和房地產市場狀況可能發生了變化。
2.估價時點為現在,估價對象為歷史狀況下的情形,多出現于房地產損害賠償案件中。例如,建筑物被火災燒毀后,確定其損失程度和損失價值,要根據其過去的狀況(現在已不存在了)和損毀后的狀況的對比來評估。
3.估價時點為現在,估價對象為現時狀況下的情形,是估價中最常見、最大量的,包括在建工程估價。
4.估價時點為現在,估價對象為未來狀況下的情形,如評估房地產的預售或預購價格。
5.估價時點為未來的情形,多出現于房地產市場預測、為房地產投資分析提供價值依據的情況中,特別是預估房地產在未來建成后的價值。在假設開發法中,預計估價對象開發完成后的價值就屬于這種情況。
現狀為在建工程的房地產,可能同時存在著下列3種估價:
(1)估價時點為現在,估價對象為現時狀況下的估價,即該在建工程在現在這個樣子的價值是多少;
(2)估價時點為現在,估價對象為未來狀況下的估價,如該在建工程經過一段時間后將建成,而現在預售或預購它的價值是多少;
(3)估價時點為未來,估價對象為未來狀況下的估價,如該在建工程經過一段時間后將建成,且在建成時的價值是多少。
相關文章:
編輯推薦:
(責任編輯:中大編輯)
近期直播
免費章節課
課程推薦
房地產估價師
[考霸尊享班-協議退費]
9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退費服務校方服務
房地產估價師
[考霸特訓班]
7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校方服務
房地產估價師
[考霸通關班]
3大模塊 準題庫高端資料 校方服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