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章:城市綜合交通系統規劃
中小城市一般設置一個綜合性貨運站或貨場,其位置既要滿足貨物運輸的經濟合理要求,也要盡量減少對城市的干擾。
大城市貨運站應按其性質分別設于其服務的地段。以到發為主的綜合性貨運站(特別是零擔貨物)一般應接近貨源或結合貨物流通中心布置;以某幾種大宗貨物為主的專業性貨運站應接近其供應的工業區、倉庫區等大宗貨物集散點,一般應設在市區外圍;不為本市服務的中轉貨物裝卸站則應設在郊區,結合編組站或水陸聯運碼頭設置;危險品(易爆、易燃、有毒)既有礙衛生(如牧畜貨場)的貨運站應設在市郊,要有一定的安全隔離地帶。
2、公路
公路是城市與其市域內鄉鎮聯系的道路。規劃時應結合城鎮體系總體布局和區域規劃,合理地選定公路線路的走向及其站場的位置。
(1)公路的分類、分級
①公路分類。根據公路的性質和作用,及其在國家公路網中的位置,可分為國道(國家級干線公路)、省道(省級干線公路)和縣級(聯系各鄉鎮)三級。設市城市可設置市道,作為市區聯系市屬各縣城的公路。
②公路分級。按公路的使用任務、功能和適應的交通量,可分為高速公路和一級、二級、三級、四級公路。高速公路為汽車專用路,是國家級和省級的干線公路;一、二級公路常用作聯系高速公路和中等以上城市的干線公路;三級公路常用作聯系縣和城鎮的集散公路;四級公路常用作溝通鄉、村的地方公路。
高速公路的設計時速多為100~120km/h(山區可降為60km/h)。大城市可布置高速公路環線聯系各條高速公路,并與城市快速路網相銜接。對于中小城市,考慮城市未來的發展,高速公路應該遠離城市中心,采用互通式立體交叉,以專用的入城道路與城市聯系。
(2)公路在市域內的布置
公路在市域范圍內的布置主要決定于國家和省公路網的規劃。規劃中要注意以下問題:
①要有利于城市與市域內各鄉、鎮間的聯系,適應城鎮體系發展的規劃要求。
②干線公路要與城市道路網有合理的聯系。
③要逐步改變公路直穿小城鎮的狀況,并注意防止新的沿公路建設的現象發生。
(3)公路汽車站場的布置
①客運站
②貨運站、技術站
③公路過境車輛服務站
3、港口
港口是水陸聯運的樞紐。城市港口分為客運港和貨運港。
港口分為水域和陸域兩大部分。
港口城市的規劃要妥善處理岸線利用、港區布置及城市布局之間的關系,綜合考慮船舶航行、貨物裝卸、庫場儲存及后方集疏等四個環節的布置。
(1)港口建設應與區域交通綜合考慮
(2)港口建設與工業布置要緊密結合
(3)合理進行岸線分配與作業區布置
(4)加強水陸聯運的組織
4、航空港
民用航空港(機場)按其航線性質可分為國際航線機場和國內航線機場。民用機場又可按航線布局分為樞紐機場、干線機場和支線機場。
機場與城市客運交通的聯系的強度和方式會影響城市交通產生影響。
(1)機場凈空限制要求
(2)通信聯絡要求
(3)與城市距離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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