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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相關知識》復習考點(14)
城市市政公用設施
城市供水方式有兩種:自來水系統和自備水源。城市建設初期,依靠自備水源供水是主要的供水方式。
城市公共供水系統大致可分為三個部分:取水工程、凈水工程和輸配水工程。取水泵站也稱為一級泵房。常規凈水工程主要由沉淀池、過濾池、清水池、泵站組成。凈水廠內的泵站也稱二級泵房。如果輸水距離較長,中間還可能設置加壓泵站。配水工程的任務是通過管道、加壓泵站、水塔、高位水池等配水設施將水分配到用戶。
城市供水工程規劃分為總體規劃、詳細規劃中的供水專業規劃和城市供水專項規劃三種類型。前兩者屬于法定規劃,后者屬于非法定規劃。供水工程規劃的主要內容:總體規劃階段-①預測城市用水量;②進行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③確定城市自來水廠布局和供水能力;④布置輸水管(渠)、配水干管和其他配水設施;⑤劃定城市水源保護區范圍,提出水源保護措施。詳細規劃階段-①計算規劃區用水量;②落實總體規劃確定的供水設施位置和用地;③布置配水管網,確定管徑以及管道的平面和豎向位置;④確定規劃區其他配水設施位置飛配水能力、用地面積或用地標準。
城市用水分為農業用水、工業用水、生活用水和生態用水四大類。自備水源分為生活用水、工業用水和其他用水三大類。生活用水包括居民生活用水和公共設施用水,其他用水包括道路澆灑、綠化用水以及管網漏損、水廠自用水等。
城市用水量預測方法: 人均綜合用水指標法、單位用地指標法、年遞增率法、分類加和法。適用城市總體規劃:人均綜合用水指標法、單位用地指標法、年遞增率法;既可用于總體規劃,也可用于詳細規劃:分類加和法。
規劃用水量指標:人均綜合用水量、單位用地用水量、用水年遞增率,分類加和法中的工業用水、生活用水、各類建筑單位面積用水等指標。規范中的多數指標大大高于實際需求。
城市用水量:平均日用水量、最高日用水量、年用水量,三種表達形式。城市供水設施應該按最高日用水量配置。水資源供需平衡分析,一般采用年用水量。平均日用水量等于最高日用水量除以日變化系數。
一個地區的供水條件包括水資源總量、可利用量、可供水量和水質。水資源總量是指一年中通過降水和其他方式產生的地表徑流量和地下徑流量。通常要考慮到50%、75% 、95% 三種保證率,分別代表平水年、枯水年和特枯年。保證率越高,相應的水資源總量越小。
水資源可利用量包括地表水資源可利用量和淺層地下水可開采量。水利工程包括蓄水工程、引水工程和提水工程等。保證率越高,相應的可利用量和可供水量越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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