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注冊城鄉規劃師考試《規劃實務》專項強化題(6)
1999年1月4日,XX市政府領導班子集體研究決定在H村開發建設一個電子工業加工區。1999年2月2日市政府聯席會在聽取政府負責同志的匯報后,同意與被征地單位簽訂征地協議,在該市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農用地區域內征用土地。據此精神,在未按法定程序申請報批的情況下,由電子工業加工區建設辦公室主持,于1999年2月11日與H村委會簽訂了征地協議一份。市政府辦公室于1999年4月30日分別以XX府辦(函)(1999)1號和2號文件批準H村電子工業加工區辦公室征用2754畝耕地,批準的征用土地未按法定程序向省政府申請批準。上述征用的土地,已按協議支付了40%用地補償費共830萬元;截至1999年5月3日,破壞耕地面積達901畝。主持XX市政府全面工作的負責同志對征地的具體情況是清楚的,也聽取過有關同志的匯報,但未提出異議,并未及時針對這宗違法用地進行檢查糾正。經過多次調查取證,省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土地管理法》有關規定,于1999年5月20日做出如下處罰。
(1)鑒于上述工業區所毀耕地已難以復耕,同時地方經濟發展確實需要,經核準,對已推平的土地按每平方米10元進行罰款,并補辦手續;責成XX市人民政府就此事向省人民政府做出深刻檢查,并建議按有關規定對有關直接負責人和直接責任人做出行政處分。
(2)對XX市人民政府越權征地的情況和處理結果通報全省。
評析:首先,XX市無權批準征用農用地,省級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門做出的處罰是正確的。市政府領導同志應負有重要的領導責任。其理由如下。
(1)XX市所征用的土地是總體規劃確定的農用地。
(2)《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條明確規定征用下列土地的,由國務院批準:
1)基本農田;
2)基本農田以外的耕地超過三十五公頃的;
3)其他土地超過七十公頃的。征用前款規定以外的土地,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批準,并報國務院備案。
4)《土地管理法》第七十八條規定,無權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單位或者個人非法批準占用土地的,超越批準權限非法占用土地的,不按照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確定的用途批準用地的,或者違反法律規定的程序批準占用、征用土地的,其批準文件無效。對非法批準征用、使用土地的直接負責的主管人員和其他直接責任人員,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非法批準,使用的土地應當收回,有關當事人拒不歸還的,以非法占用土地論處,非法批準征用、使用土地,對當事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當前,出現如此多的非法建設用地,有相當一部分是由有些政府部門造成的,一些地方領導法制觀念差,缺乏依法保護土地的自覺性與責任感,甚至將發展經濟與合理利用土地、保護耕地對立起來,置國家決定于不顧,錯誤地認為占用耕地、依法報批用地會影響地方經濟發展,打著發展經濟等各種旗號,以招商引資、基礎設施、重點建設項目等急于用地為由,我行我素,有法不依、有禁不止,以權代法,破壞法定的審批程序,給國家造成了很大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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