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城市規劃與其他相關規劃、計劃的關系
(三)城市總體規劃與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關系(熟悉)
1、土地利用總體規劃的基本概念:是依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國土整治和環境保護的要求、土地供給能力以及關系建設對土地的需要,對一定時期內一定行政區域范圍的土地開發、利用和保護所制定的目標和計劃,是對區域內的土地利用的總體戰略部署。
2、土地利用也城市總體規劃的關系。
(1)共同目標:為了合理使用土地資源,促進經濟、社會與環境的協調和可持續發展。
(2)兩者關系:
①土地使用規劃是城市總體規劃的核心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以保護土地資源(特別是耕地)為主要目標,在比較宏觀的層面上對土地資源及其使用功能進行劃分和控制,而城市規劃側重于城市規劃區內土地和空間資源的合理利用。
②城市總體規劃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宏觀依據
城市總體規劃除了土地使用規劃內容外,還包括城市區域的城鎮體系規劃、城市經濟社會發展戰略以及空間布局等內容,這些都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提供宏觀依據。
③兩者相互協調和銜接
土地利用總體規劃不僅要為城市的發展提供充足的發展空間,以促進城市與區域經濟社會的發展,而且還應為合理選擇城市建設用地、優化城市空間布局提供靈活性;城市規劃范圍內的用地布局應主要根據城市空間結構的合理性進行安排。城市總體規劃應進一步樹立合理和集約用地、保護耕地的概念。城市規劃中的建設用地標準、總量,應和土地利用規劃充分協商一致。
城市總體規劃為土地利用總體規劃都應在區域規劃的指導下,相互協調和制約,共同遵循合理用地、節約用地,保護生態環境,促進經濟、社會和空間協調發展的原則。
(四)城市規劃與城市生態環境、城市環境保護規劃的關系(熟悉)
1、基本概念:城市環境保護是對城市環境保護的未來行動進行規范化的系統籌劃,是為有效的實現預期環境目標的一種綜合性手段。
2、城市環境規劃主要內容:
城市環境規劃分為城市環境宏觀規劃和城市環境專項規劃兩個層次。
(1)城市環境宏觀規劃內容
①城市總體發展趨勢分析;
②城市發展對資源的需求分析;
③自然資源承載力分析;
④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及環境納污能力分析;
⑤污染物宏觀總量控制綜合能力分析;
⑥確定總體環境目標;
⑦確定城市的宏觀環境與發展戰略。
3、城市環境專項規劃內容
城市環境保護規劃主要包括:大氣環境綜合整治規劃、水環境綜合整治規劃。固體廢物綜合整治規劃以及生態環境保護規劃。
城市環境保護規劃屬于城市規劃中的專項規劃范疇,是在宏觀規劃初步確定環境目標的策略的指導下,具體制定的環境建設和綜合整治措施
城市生態規劃--考慮城市環境各組成要素及其關系,不僅僅局限于將生態學原理應用于城市環境規劃中,而是涉及到城市規劃的方方面面,致力于將生態學思想和原理滲透與城市規劃的各個方面,并使城市規劃 "生態化"。同時在應用生態學的觀點、原理、理論和方法的同時,不僅關注于城市的自然生態,而且也關注城市的社會生態。關注城市生態系統的可持續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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