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六章:城市規劃實施的目的與作用
大綱要求
1、熟悉城市規劃實施的基本概念
2、熟悉城市規劃實施目的與作用
(一)城市規劃實施的概念(熟悉)
城市規劃編制的目的是為了實施,即通過依法行政和有效的管理手段把制定的規劃逐步變為現實。城市規劃實施是一個綜合性的概念,既是政府的職能,也涉及到公民、法人和社會團體的行為。
1、政府實施城市規劃
(1)直接行為
政府實施城市規劃的直接的主動行為表現在三個方面:
①政府根據經濟社會發展計劃和城市規劃,制定其他有關的計劃,如近期建設計劃、土地使用計劃、市政公用設施各系統的發展計劃等,以使城市規劃所確定的目標得以具體落實;政府根據城市總體規劃,進一步組織編制城市分區規劃和詳細規劃,以使城市規劃進一步深化和具體化,從;而可以付諸實施操作。
②政府通過財政撥款及信貸等籌資手段,直接投資于某些城市規劃所確定的建設項目,如道路交通設施和供排水設施等市政公用工程設施,以便實現規劃的目標。
③政府根據城市規劃目標制定有關政策來引導城市的發展。例如通過制定產業政策,促進城市產業結構的調整,以體現城市規劃所確定的城市性質和職能。
(2)控制引導行為
2、公民、企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與城市規劃的實施
(二)熟悉城市規劃實施目的與作用(熟悉)
1、城市規劃實施的目的
城市規劃實施的根本目的是對城市空間資源加以合理配置,使城市經濟、社會活動及建設活動能夠高效、有序、持續地按照既定規劃進行。
2、城市規劃實施的作用
城市規劃實施的作用表現為:
(1)使城市的發展與經濟發展的要求相適應,為經濟發展服務,與經濟發展形成互動的良性循環。
(2)使城市的發展與城市社會的發展相適應,適應城市社會的變遷,滿足不同人群的需要及平衡不同集團的利益和相互關系。
(3)使城市各項功能不斷優化及保持動態平衡,城市物質財富的積累與城市人文環境的優化相協調。
與公共行政的關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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