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判斷題
1.對棉花、羊毛等商品一般采取公量計算其重量。( )
2.銷售包裝的主要作用在于保護商品,以防商品在運輸過程中發生貨物損失。( )
3.運輸包裝上的標志就是指運輸標志,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哇頭。( )
4.確認書是合同的簡化形式,對于異議、索賠、仲裁、不可抗力等一般條款都不會列人。( )
5.意向書不是法律文件,對雙方沒有約束力。( )
6.在出口貿易中,表示商品品質的方法有很多,為了明確責任,最好采用既憑樣品買賣又憑規格買賣的方法。( )
7.合同買賣商品為袋裝小麥,則合同項下貨物買賣的重量計算通常是以毛作凈。( )
8.跟單員審查付款方式是因為每個企業都自定的付款條件,規定有些付款方式企業不能接受。( )
9.對于鮮活商品或合同約定緊急交貨的商品的運輸適合采取空運。( )
10.合同的成立和生效必須采用書面形式,任何形式的電報或電傳、電子郵件等,都不足以構成訂單。( )
判斷題參考答案
1.√ 2. × 3. × 4. √ 5. ×
6. ×7., √ 8. √ 9. √ 10.×
三、問答題
1.運輸標志即哇頭一般由哪幾部分組成?
2.合同或訂單中貨物交貨期一般有哪幾種規定方法?
3.商品的銷售包裝主要起什么作用?
4.進出口商品計算重量的方法主要有哪幾種?
5.跟單員審查合同或訂單審查范圍包括哪幾個方面?
問答題參考答案:
1.答:運輸標志俗稱哇頭,習慣上一般由三部分內容組成,即簡單的幾何圖形,合同編號、商品貨號或者發貨人/收貨人的代號、目的地或目的港的名稱,箱號或件號。
2.答:目前常用的有以下幾種規定方法:
(1)規定在某月內裝運。
(2)規定在某月月底或以前裝運。
(3)規定在某月某日或以前裝運。
(4)跨月裝運,即規定在某2個月、3個月或幾個月內裝運。
(5)可采用規定在收到信用證后的一定時間內裝運。
(6)在買方急需某貨物而賣方又備有現貨的情況下,也有采用近期交貨術語。例如:立即裝運,即期裝運,盡快裝運。
3.答:銷售包裝是指隨商品進入零售市場,與消費者直接見面的包裝,它往往是采用一些適當的材料或容器裝盛商品。它的作用除了保護商品、便于消費者攜帶外,更具有美化商品,起到促銷宣傳的作用。
4.答:計算重量的方法主要有以下兩種:
(1)按毛重計算。毛重(Gross Weight)是指貨物本身的重量加上皮重,即加上包裝物的重量。有些單位價值不高的貨物,可采用按毛重計量的方法,也就是按毛重作為計算價格的基礎。這種計量和計價的方法,在國際貿易中稱作“以毛作凈”(Gross for Net)或“以毛作凈價”(Grossfor Net Price)。
(2)按凈重計算。凈重(Net weight)是指貨物的本身重量,即不包括皮重的貨物實際重量。如在合同中未明確規定用毛重還是凈重計量、計價的,按慣例應以凈重計。此外,個別商品有按公量和理論重量計算的。
5.答:主要審查貨物名稱,貨物質量要求,貨物數量,貨物價格,交貨期限,付款方式包裝要求,以及審查交貨方式。
四、案例題
1.國外某公司與我國某自行車廠洽談進口業務,打算從我國進口“鳳凰”牌自行車1000輛,但要求我方改用“虎”牌,并在包裝上不得注明“made in China"字樣。問“我方是否可以接受?在處理此項業務時,應注意什么問題?
2.某公司與某外商洽談進口交易一宗,經往來電傳磋商,就合同的主要條件全部達成協議,但在最后一次我方公司所發的表示接受的電傳中列有“以簽訂確認書為準”。事后,對方擬就合同草稿,要我方公司確認,但由于對某些條款尚待進一步磋商,故未及時給予答復。不久,該商品的國際市場價格下跌,外商催我方公司開立信用證,我方公司以合同尚未有效成立為由拒絕開證,試分析我方公司的做法是否合理。
案例題參考答案:
1.答:這是一筆中性包裝交易,外方要求采用定牌中性包裝,我方一般可以接受。但在處理該業務時應注意:首先,要注意對方所用商標在國外是否有第三者已經注冊,若有則不能接受。如果一時無法判明,則應在合同中寫明“若發生工業產權爭議應由買方負責”。其次,要考慮我方品牌產品在對方市場的銷售情況,若我方產品已在對方市場樹立良好聲譽,則不宜接受,否則會影響我方產品地位,甚至造成市場混亂。
2.答:我方拒絕開證有理。其依據有二:(1)我方最后一次所發的電傳中列有“以簽訂確認書為準”;(2)事后外商提交書面合同草稿,我方尚未答復,再次說明合同成立的條件并不具備。合同未成立,外商催我方開證,理應拒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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