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公司系境內外同時上市的公司,其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上市。根據財政部等五部委聯合發布的《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以及據此修改后的《公司內部控制手冊》,甲公司應于2011年起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制度。鑒于本公司在2008年5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發布后就已經著手建立、完善自身內部控制體系并取得了較好效果,甲公司決定從2010年開始提前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制度,并由審計部牽頭擬訂內部控制評價方案。該方案摘要如下:
(一)關于內部控制評價的組織領導和職責分工董事會及其審計委員會負責內部控制評價的領導和監督。經理層負責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并對本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負全責。審計部具體組織實施內部控制評價工作,擬訂評價計劃、組成評價工作組、實施現場評價、審定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草擬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及時向董事會、監事會或經理層報告。其他有關業務部門負責組織本部門的內控自查工作。
(二)關于內部控制評價的內容和方法內部控制評價圍繞內部環境、風險評估、控制活動、信息與溝通、內部監督等五要素展開。鑒于本公司已按《公司法》和公司章程建立了科學規范的組織架構,組織架構相關內容不再納入企業層面評價范圍。同時,本著重要性原則,在實施業務層面評價時,主要評價上海證券交易所重點關注的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業務或事項。在內部控制評價中,可以采用個別訪談、調查問卷、專題討論、穿行性測試、實地查驗、抽樣和比較分析等方法。考慮到公司現階段經營壓力較大,為了減輕評價工作對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在本次內部控制評價中,僅采用調查問卷法和專題討論法實施測試和評價。
(三)關于實施現場評價評價工作組應與被評價單位進行充分溝通,了解被評價單位的基本情況,合理調整已確定的評價范圍、檢查重點和抽樣數量。評價人員要依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和《公司內部控制手冊》實施現場檢查測試,按要求填寫評價工作底稿,記錄測試過程及結果,并對發現的內部控制缺陷進行初步認定。現場評價結束后,評價工作組匯總評價人員的工作底稿,形成現場評價報告。現場評價報告無須和被評價單位溝通,只需評價工作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后報審計部。審計部應編制內部控制缺陷認定匯總表,對內部控制缺陷進行綜合分析和全面復核。
(四)關于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審計部在完成現場評價和缺陷匯總、復核后,負責起草內部控制評價報告。評價報告應當包括:董事會對內部控制報告真實性的聲明、內部控制評價工作的總體情況、內部控制評價的依據、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內部控制評價的程序和方法、內部控制缺陷及其認定情況、內部控制缺陷的整改情況、內部控制有效性的結論等內容。對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況,只進行內部通報,不對外披露。內部控制評價報告報董事會審定后對外披露。
(五)關于內部控制審計聘請某具有證券期貨業務資格的大型會計師事務所對本公司內部控制有效性進行審計。鑒于本公司在2008年5月《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發布后就已建立內部控制體系并取得較好效果,內部控制審計自2010年起,重點審計本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等,并出具相關審計意見。
要求:根據《企業內部控制基本規范》及《企業內部控制配套指引》,逐項判斷甲公司內部控制評價方案中的(一)至(五)項內容是否存在不當之處;存在不當之處的,請逐項指出不當之處,并逐項簡要說明理由。
[參考答案]
1、第一項工作存在不當之處有:經理層對內部控制有效性負全責,審計部審定內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會對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內部控制負責以及審定內部控制重大缺陷。
2、第二項工作存在不當之處表現如下:
(1)不當之處:組織架構相關內容不納入公司層面評價范圍。
理由:組織架構是內部環境的重要組成部分,直接影響內部控制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實施,應當納入公司層面評價范圍。
(2)不當之處:在實施業務層面評價時,主要評價上海證券交易所重點關注的對外擔保、關聯交易和信息披露等業務。
理由:業務層面的評價應當涵蓋公司各種業務和事項(或:體現全面性原則),而不能僅限于證券交易所關注的少數重點業務事項來展開評價。
(3)不當之處:為了減輕評價工作對正常經營活動的影響,在本次內部控制評價中,僅采用調查問卷法和專題討論法實施測試和評價。
理由:評價過程中應按照有利于收集內部控制設計、運行是否有效的證據的原則,充分考慮所收集證據的適當性與充分性,綜合運用評價方法。
3、第三項工作存在不當之處。
(1)不當之處:現場評價報告無須和被評價單位溝通。
理由:現場評價報告應向被評價單位通報。
(2)不當之處:現場評價報告只需評價工作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后報審計部。
理由:現場評價報告經評價工作組負責人審核、簽字確認后,
應由被評價單位相關責任人簽字確認后,再提交審計部。
4、第四項工作存在不當之處。
不當之處:對于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況,只進行內部通報,不對外披露。
理由:對重大缺陷及其整改情況,必須對外披露。
5、第五項工作存在不當之處:會計師事務所的內部控制審計重點審計該公司內部控制評價的范圍、內容、程序和方法等。
理由:會計師事務所實施內部控制審計,可以關注、利用上市公司的評價成果,但必須按照《企業內部控制審計指引》的要求,對被審計上市公司內部控制設計與運行的有效性進行獨立審計,不能因為被審計上市公司實施了內部控制評價就簡化審計的程序和內容。
[點評]本題主要考察企業、業務層面控制與評價,難度系數中等。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編:xuxiaomin 評論 糾錯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