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
(一)非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的含義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指參與合并各方在合并前后不受同一方或相同的多方最終控制的情況。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一般發生于兩個或兩個以上獨立的企業之間。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應當按照購買法核算。其中,取得對參與合并的另一方或多方控制權的一方為購買方,購買方實際取得對被購買方控制權的日期為購買日。
(二)購買日的會計處理
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是以購買方為主體,確定購買方在購買日的會計處理,包括企業合并成本的確定,企業合并成本在所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資產、負債之間的分配,企業合并成本與所取得的被購買方可辨認凈資產公允價值份額之間差額的處理等。
1.購買方支付的企業合并成本的確定
(1)通過一次交換交易實現的企業合并,其合并成本為購買方為取得對被購買方的控制權而付出的資產、發生或承擔的負債以及發行的權益性證券的公允價值。購買方為進行企業合并發生的審計費用、評估費用等直接相關費用也應計入企業合并成本。
(2)通過多次交換交易分步實現的企業合并,其合并成本為每一單項交換交易的成本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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