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AN lang=EN-US>3)擔保評估控制
①建立擔保業務評估制度,確保擔保業務符合相關政策。
②對申請擔保單位主體的資格,申請擔保項目的合法性,申請擔保單位的資產質量、財務狀況、經營情況、行業前景或信用狀況等進行全面評估。
③被擔保項目發生變更時,應重新組織評估。
?。?SPAN lang=EN-US>4)擔保審批制度
①建立擔保業務審批責任制,對重要的擔保業務實行集體決策審批。
②加強對擔保合同訂立的管理,確保簽訂合同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單位內部控制制度。
?。?SPAN lang=EN-US>5)擔保執行控制
建立擔保業務監測報告制度,對被擔保單位、被擔保項目資金流向等采取不同的方式進行監測。
?。?SPAN lang=EN-US>6)擔保財產保管控制
建立擔保財產保管制度,集中妥善保管擔保財產和權利證明,定期對財產的存續狀況和價值進行復核,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SPAN lang=EN-US>7)擔保業務記錄控制
建立擔保業務記錄制度,對擔保的對象、金額、期限和用于抵押和質押的物品、權利及其他事項進行全面的記錄。
?。?SPAN lang=EN-US>8)監督檢查
①定期檢查擔保業務相關崗位及人員的設置情況。
②定期檢查擔保業務授權批準制度的執行情況。
③定期檢查擔保業務監測報告制度的執行情況。
④定期檢查擔保財產保管和擔保業務記錄制度的執行情況。
8.預算控制
?。?SPAN lang=EN-US>1)崗位分工控制
①建立預算工作崗位責任制,明確相關部門和崗位的職責、權限。
②預算工作的不相容崗位:預算編制(含預算調整)與預算審批;預算審批與預算執行;預算執行與預算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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