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5 17:18: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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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五】考核主題:商品銷售收入、勞務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中意公司為境內上市公司,主要從事機械設備的生產、設計和安裝業務。該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企業,適用的增值稅率為17%。注冊會計師在對該公司2003年度會計報表進行
審計過程中,發現以下事項:
(1)11月15日,該公司與E企業簽訂銷售合同。合同規定,該公司向E企業銷售丁設備30臺,每臺銷售價格為280萬元。
11月18日,該公司又與E企業就該丁設備簽訂補充合同。該補充合同規定,該公司應在2004年4月15日前以每臺288萬元的價格,將丁設備全部購回。
該公司已于11月20日收到丁設備的銷售價款;在2003年度已按每臺280萬元的銷售價格確認相應的銷售收入,并相應結轉成本。
(2)2003年10月10日,該公司與C企業簽訂銷售安裝丙設備一臺的合同,合同總價款為720萬元。合同規定,該公司向C企業銷售丙設備一臺,并承擔安裝調試任務;丙企業在合同簽訂的次日預付價款600萬元;丙設備安裝調試并試運行正常,且經C企業驗收合格后,C企業一次性支付余款120萬元。
至2003年12月31日,該公司已將丙設備運抵C企業,安裝工作尚未開始。丙設備的銷售成本為每臺450萬元。
該公司在2003年度按720萬元確認丙設備的銷售收入,并按450萬元結轉銷售成本。
(3)2003年10月20日,該公司與D企業簽訂一項數控機床設計合同,合同總價款為320萬元。該公司自11月1日起開始該電子設備的設計工作,至12月31日已完成設計工作量的20%,發生設計費用40萬元;按當時的進度估計,2004年4月30日將全部完工,預計將再發生費用80萬元。D企業按合同已于2003年12月10日一次性支付全部設計費用320萬元。
該公司在2003年將收到的320萬元全部確認為收入,并將已發生的設計費用結轉為成本。
【要求】分析判斷中意公司上述有關的收入確認是否正確?并說明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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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案例(1),首先要對該交易的性質進行判斷。本案例中,對于同一商品在簽訂銷售合同之后,又簽訂了回購合同。如果僅從簽訂的銷售合同來看,該交易應屬于商品銷售業務,但該公司又與E企業就丁設備簽訂了補充合同,并且規定該公司在今后的一定期間內必須按照規定的價格購回該丁設備的義務。在對該交易的性質進行判斷時,必須將銷售合同與補充合同聯系起來進行考慮。其次,按照經濟實質重于法律形式的原則,判斷本業務屬于融資業務,應按融資業務相關的規定處理,不應確認收入,中意公司確認收入280萬元是錯誤的。
本案例(2)屬于需要安裝和檢驗的商品銷售的確認。在確認收入時,必須考慮該交易需要安裝和檢驗。在本案例(2)中,在本期雖然已經將商品運至對方,但安裝工作尚未開始,不應確認收入,中意公司在發出商品,未進行安裝和檢驗就確認收入,是錯誤的。
本案例(3)屬于提供勞務合同相關的收入確認。對于提供勞務合同收入的確認,首先,應當判斷該合同是否屬于當期內完成的合同,如果不屬于當期內完成的合同,則要考慮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其次,在確定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時,還應當確定本年應當確認收入的金額。本案例中,該公司只完成合同規定的設計工作量的20%,80%的工作量將在第二年完成,應按照已完成的20%的工作量確認勞務合同收入,即確認收入64萬元;按預收款320萬元全部確認為收入是錯誤的。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lili 評論 糾錯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