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案例分析題
1.新華工業原為一家國有工業企業,2007年8月,該企業原廠長因經濟問題被免職,陳某被任命為廠長,陳某上任之初,擬對企業人事進行調整。在廠長辦公會上,廠長陳某提出3項動議:一是建議聘任趙某為總會計師,趙某雖不懂會計,但工作認真、原則性強,具有高級工程師資格,在加強內部管理中能發揮技術優勢;二是自己主抓技術開發,廠里財務會計工作由副廠長王某全權負責,所有財務收支和對外報送的財務會計報告最終由王副廠長審批、簽署;三是財會部原會計孫某因舉報前所長經濟問題受到開除處分,孫某遭受打擊報復問題屬實,建議撤銷對孫某的處分,恢復其名譽,安置到后勤部門當物資保管員。
該企業2008年改制為國有獨資公司,在2009年發生以下事項:
(1)3月,公司財務處處長林某退休離職,在人事處處長萬某的監督下與新任財務處處長吳某進行了工作交接。吳某上任后將其女兒調到財務處任出納并兼管債權債務賬目的登記工作。事后得知吳某從事會計工作剛滿2年,而且也不具備任何專業技術職務資格。
(2)4月,該公司采取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一批,銷售價款扣除舊貨物的收購成本共計10萬元,單位內部辦稅人員小張在計算增值稅時,按照銷售新貨物的同期銷售價格確定了銷售額計算納稅,財務處長吳某認為既然是以舊換新,因此應該扣除舊貨物的收購價款后作為銷售額納稅。
(3)5月,該公司準備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變更前凈資產額為850萬元,股東會議準備折合的股份總額為1000萬元。
(4)6月,該公司經過指導后順利變更為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監事會人數為5人,其中職工代表的人數為2人,某日的股東大會會議上,考慮到監事會成員中的職工代表李某在家休養,經過股東大會決議,決定由本公司股東姚某接替其擔任監事。
要求:根據會計法律制度、公司法律制度和稅收法律制度的有關規定,回答下列問題:
(1)聘任趙某為總會計師是否符合規定?所有會計工作由副所長王某全權負責是否符合規定?將受到打擊報復的財會部原會計孫某安置到后勤部門當物資保管員是否符合規定?分別說明理由。
該企業撤并會計機構、任命會計主管人員、會計工作崗位分工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2)根據上述資料(1)的情況,分析該公司是否有違反法律規定之處?分別說明理由。
(3)根據上述資料(2)的情況,對于以舊換新方式銷售貨物的業務中,誰的說法正確?簡要說明理由。
(4)根據上述資料(3)的情況,說明公司折合的股份數額是否符合規定?簡要說明理由。
(5)根據上述資料(4)的情況,分析該公司是否有違反反法律規定之處?簡要說明理由。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xuxiaomin 評論 糾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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