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冊會計師李文審計京東公司2001年度會計報表時,檢查“其他應收款”明細情況時,發(fā)現(xiàn)其中一筆200萬元的款項債務人是證券公司,李文詢問有關人員,了解到京東公司1998年12月把暫時閑置的資金交給證券公司代理理財,由于證券公司一直沒有為京東公司進行交易,2001年末京東公司對此款提取了20萬元的壞賬準備,李文又向證券公司函證,了解到其中100萬元已于2001年12月投資股票A.
案例分析:財政部《實施<企業(yè)會計準則>及其相關準則問題解答=規(guī)定:公司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前存出投資款已作“其他應收款”核算,并計提壞賬準備的,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時應如何進行會計處理?
答:公司在執(zhí)行《企業(yè)會計制度》前存出的投資款已作“其他應收款”核算的,應將尚未進行投資的其他應收款余額轉入“其他貨幣資金”科目。
原作為“其他應收款”核算的存出投資款,在尚未投資前一般不應當計提壞賬準備,如果已作投資并且已作投資部分的其他應收款已計提壞賬準備的,應當將已作投資部分的其他應收款的賬面余額,轉入“短期投資”等科目核算,已計提的壞賬準備轉入“短期投資跌價準備”等科目。
為此,東東公司應作如下調整處理:
借:其他貨幣資金 1 000 000
貸:其他應收款 1000 000
借:短期投資 1 000 000
借:壞賬準備 200 000
貸:其他應收款 1 000 000
貸:短期投資跌價準備 200 000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編:lili 評論 糾錯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