報考常識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由國家統一組織,財政部、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全國會計專業技術資格考試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全國會計考辦)負責確定考試科目、制定綱和確定合格標準,對閱卷工作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財政部負責組織專家命題,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負責組織專家審定試題。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一般在5月中下旬-6月中旬報名(具體報名時間以各省市公布信息為準)。符合《會計專業職務試行條例》規定的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條件,或者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財政部門或中央單位批準的本地區、本部門申報高級會計師職務任職資格評審的破格條件的考生均可報名參加考試。
考試政策
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時間一般為9月初舉行,具體時間請考生以當年考試時間為準。考試科目為《高級會計實務》,采取開卷筆答方式進行。主要考核應試者運用會計、財務、稅收等相關的理論知識、政策法規,分析、判斷、處理會計業務的能力和解決會計工作實際問題的綜合能力。參加考試并達到國家合格標準的人員,由全國會計考辦核發高級會計師資格考試成績合格證,該證在全國范圍內3年有效。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