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公司高管年薪連續增長,在持續幾年低迷的證券市場中顯得尤其敏感。中小投資者難免會質疑,高管憑什么給自己漲工資?究竟有多少高管以自己的年薪對公司業績負責?有專家也提出,“很多上市公司高管應該為不良業績負責,而不是一味地領取高薪。”在已披露的年報中,可找出不少業績與高管年薪增長不呈正相關比例的公司。
高管年薪矯枉過正?
上市公司高管年薪何以連續幾年“高歌猛進”?首先是對過去高管年薪偏低的糾正。所謂薪酬的高低,必須考慮到兩大因素,即對外具有競爭力,對內具有公平性。我國企業的高管年薪長期處于一個較低的水平,現在的“高歌猛進”是一種糾正行為。一項最新公布的調查顯示,33.68%的被調查企業高管對自己的年薪收入表示不滿意,但超過50%的人認為他們希望自己的年薪構成發生一定的變化。151人認為需要提高年薪中績效獎金的比例,持這種觀點的人占52.25%。換言之,企業高管希望增加變動的績效薪酬,并以此來提高整體薪酬水平。
高薪養廉的美好愿景
高額的高管年薪給上市公司帶來了什么?“高薪養廉”曾是一種希望———“薪水高了,公司老總權力尋租的動力就少了”。但去年,20多萬元均值的年薪卻未能“養”住上市公司內部的“廉”。不少高管落馬便是最有力的證明:開開實業總經理兼三毛派神董事長張晨與三位董事涉嫌合謀侵吞數億國有資產;山東巨力原董事長王清華、原財務處副處長涉嫌虛增利潤騙取配股資格;浙江東方前董事長劉寧生、前任副董事長吳建華涉嫌嚴重違反國家財經紀律從而造成國有資產重大流失;東北高速董事長張曉光涉嫌挪用公款……延續2004年上市公司高管“侵吞公司資產熱潮”,股市進入2005年第一個月,又有6家上市公司10余名高管因違法違紀被查處。據不完全統計,2004年至今,問題高管卷走的資金或造成的資金黑洞不下100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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