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時構成反向購買。
甲通過控制A間接控制著B。并購后,甲是A的母公司,而A又是B的母公司(法律上的)。
換個角度可能好理解一下,就是本題中明明A是通過定向增發本企業普通股對B企業進行合并,我們說的本題一開始A的初衷是合并B,所以涉及到的母子公司就從二者中產生。可到后來,卻被別人合并了,那么A還能成為此次合并行為的母公司嗎?顯然不可以,所以反向購買發生后,A就被淪為(會計角度)子公司了,而B就是(會計角度)的母公司。
反向購買比較難理解,學員可以先掌握其核算方法,目前階段咱們以高會考試為主,不必深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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