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內部控制制度設計的基本要求
1.以預防為主、查處為輔
預防控制為主要求明確規定業務活動的規則和程序,制定相應的規章制度,保證業務活動有條不紊地進行,盡量避免錯誤、舞弊等現象。查處為輔要求,在堅持預防為主的前提下采取內部稽核、內部審計等方式,加大對不法行為或無效率行為的查處力度,多方面、多渠道堵塞漏洞。
2.注重選擇關鍵控制點
內部控制的重點是防范風險,避免和減少差錯和舞弊、效率低下、違法亂紀行為的發生。關鍵控制點的選擇應考慮的因素:哪一個控制點能夠最好地衡量業績;哪一個控制點能夠反映重要的偏差;哪一個控制點能夠以最小的代價糾正偏差;哪一個控制點最為有效。
3.注重相互牽制
在橫向關系上,一項業務至少要經過彼此獨立的兩個或兩個以上部門或人員,以使該部門或人員的工作能夠接受其他部門或人員的檢查和制約。在縱向關系上,一項業務至少也要經過互不隸屬的兩個或兩個以上的崗位和環節,以使上下級相互監督。
4.設立補救措施
有效的內部控制制度應該能夠防止意外事件或不良后果的產生,具有及時發現和揭示出已經產生的差錯、舞弊和其他不規范行為的能力,確保及時采取適當的糾正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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