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行政事業單位會計
一、關鍵考點相關的知識點
(一)財政資金核算的方法
1.未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單位――全部支付均通過“銀行存款”科目核算
2.實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的單位 ――授權支付通過“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科目核算
(二)行政事業單位會計科目一覽表
會計科目 |
行政單位 |
事業單位 |
1.資產 |
現金、銀行存款、有價證券、暫付款、庫存材料、固定資產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 |
現金、銀行存款、應收票據、應收賬款、預付帳款、其他應收款、材料、產成品、對外投資、固定資產、無形資產 零余額賬戶用款額度、財政應返還額度 |
2.負債 |
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暫存款 |
借入款項、應付票據、應付賬款、預收賬款、其他應付款、應繳預算款、應繳財政專戶款、應交稅金 |
3.凈資產 |
固定基金、結余 |
事業基金、固定基金、專用基金、事業結余、經營結余、結余分配 |
4.收入 |
撥入經費、預算外資金收入、其他收入 |
財政補助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事業收入、經營收入、附屬單位繳款、其他收入、撥入專款 |
5.支出 |
經費支出、撥出經費、結轉自籌基建 |
撥出經費、事業支出、經營支出、成本費用、銷售稅金、上繳上級支出、對附屬單位補助、結轉自籌基建 撥出專款、專款支出 |
(三)國庫集中收付核算
1.日常核算
(1)財政直接支付的核算的依據
① 收入核算的依據:收到的財政國庫支付執行機構委托銀行轉來的“財政直接支付入賬通知書”。
② 賬務處理――財政直接支付的工資、購買材料、服務的款項、購置固定資產的款項:
行政(事業)單位的賬務處理是:
借:經費支出、事業支出、材料
貸:撥入經費、財政補助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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