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 收 入
一、關鍵考點的相關知識
(一)商品銷售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1.確認條件:同時滿足以下 5 條,才能確認商品銷售收入。 大綱 P14-15
2.收入的計量:
(1)一般情況:按照合同或協議價(不公允的除外);
(2)采用遞延方式收款的:按照合同或協議價款的公允價值計量收入,合同協議價款與收入的差額按照實際利率法攤銷,計入損益。
(二)提供勞務收入的確認與計量
1.資產負債表日,交易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按照完工百分比法確認收入:
本期應確認的收入=勞務收入總額×本期累計完工%-已前期間已經確認的收入
本期應確認的成本=勞務估計成本總額×本期累計完工%-已前期間已經確認的成本
2.資產負債表日,提供勞務的交易結果不能可靠地估計。按照已經收回或將要收回的款項能彌補多少已經發生的成本確認本期收入,將實際發生的成本確認為本期費用。
3.建造合同收入的確認與計量――原則同勞務
特殊問題:預計合同損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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