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點提示】
持有至到期投資作為一種承諾,表示一種信用與能力,對資產結構產生影 響,從而對信息使用者作決策產生影響;如果改變,則可能意味著違背承諾,必須作出合理 的解析才能免除懲罰。
因持有意圖或能力發生改變,或公允價值不再能夠可靠計量,或持有期限已 超過“兩個完整的會計年度” ,使金融資產不再適合按照公允價值計量時,企業可以將該金 融資產改按成本或攤余成本計量, 該成本或攤余成本為重分類日該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或賬 面價值。 與該金融資產相關、 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利的利得或損失, 應當按照下列規定處理: ①該金融資產有固定的到期日的,應當在該金融資產的剩余期限內,采用實際利率法攤 銷,計入當期損益。該金融資產的攤余成本與到期日金額之間的差額,也應當在該金融資產 的剩余期限內,采用實際利率法攤銷,計入當期損益。該金融資產在隨后的會計期間發生減 值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相關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
②該金融資產沒有固定到期日的,仍應保留在所有者權益中,在該金融資產被處置時轉 出,計入當期損益。該金融資產在隨后的會計期間發生減值的,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相 關利得或損失,應當轉出計入當期損益。詳見金融資產減值部分。 1.1.4 金融資產的終止確認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是指將金融資產從企業的賬戶和資產負債表內予以轉銷。金融 資產滿足下列條件之一的,應當終止確認: 1.收取該金融資產現金流量的合同權利終止; 2.該金融資產以轉移,且符合《企業會計準則第 23 號――金融資產轉移》規定的金 融資產終止確認條件。 金融資產終止確認時,應當將取得的價款與該金融資產賬面價值之間的差額計入當 期損益。 對于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 還應當調整原確認的公允 價值變動損益,計入投資收益;對于可供出售金融資產,還應當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 公允價值變動累計額對應處置部分的金額轉出,計入投資收益。
【例 1-5】
說明交易性金融資產、可供出售金融資產初始確認、后續計量和終止確認的 全過程 大海股份有限公司 2007 年發生了如下有關金融資產業務: 2007 年 3 月 1 日,購入丁上市公司股票 100 萬股,每股 5 元,總價款 500 萬元;此外支 付了相關稅費 1 萬元。 2007 年 5 月 10 日,丁公司宣告分配現金股利,每股 0.5 元;6 月 3 日收到現金股利 50 萬元。 2007 年 6 月 30 日,該股票收盤價為 4.8 元。 2007 年 9 月 30 日,大海公司出售丁公司股票 20 萬股,收到價款 160 萬元。 2007 年 12 月 31 日,每股收盤價為 6 元。
【要求】
(1)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請對 2007 年該交易性金融資產進 行賬務處理(假設每半年末對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 (2)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請對 2007 年該可供出售金融資 產進行賬務處理(假設每半年末對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
【答案】
(1)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交易性金融資產,請對該交易性金融資產進行賬務 處理 ①2007 年 3 月 1 日購入股票時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 投資收益 貸:銀行存款 ②2007 年 5 月 10 日,宣告分派股利 借:應收股利(100×0.5) 50 貸:投資收益 50 500 1 501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50 50
③2007 年 6 月 30 日,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該股票當日公允價值=100×4.8=480(萬元) 借:公允價值變動損益(500-480) 20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20 ④2007 年 9 月 30 日出售股票 借:銀行存款 160 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4 貸:交易性金融資產――成本(500×20%)100 公允價值變動損益(20×20%)4 投資收益 60 ⑤2007 年 12 月 31 日,該股票按公允價值計量 2007 年末該股票公允價值=80×6=480 (萬元) 交易性金融資產賬面余額= , (500-20) ×80%=384(萬元) 借:交易性金融資產――公允價值變動 96 貸:公允價值變動損益(480-384) 產進行賬務處理 ①2007 年 3 月 1 日購入股票時 借:可供出售金融資產――成本 貸:銀行存款 ②2007 年 5 月 10 日,宣告分派股利 借:應收股利(100×0.5) 50 貸:投資收益 借:銀行存款 貸:應收股利 50 50 50 501 501 96 (2)假設大海公司將上述股票作為可供出售金融資產,請對 2007 年該可供出售金融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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