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內容】 一、應付稅款法
(一) 應付稅款法核算的科目設置 1、應付稅款法的定義。應付稅款法是將本期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額對所得稅的影響數額,在當期確認所得稅費用,計入本期損益。而不遞延到以后各期。在這種方法下,本期所得稅費用等于本期應交的所得稅,時間性差異產生的影響所得稅的金額在會計報表中不反映為一項負債或一項資產,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說明其影響的程度?! ?、“所得稅”科目:“所得稅”科目屬費用類性質,用以核算企業從本期損益中扣除的所得稅費用。該帳戶借方反映企業計入本期損益的所得稅費用;貸方反映轉入“本期利潤”帳戶的所得稅費用。期末結轉本年利潤后,該帳戶無余額。
(二)應付稅款法的核算
1、應付稅款法的核算程序
以會計所得為基礎,依稅法計算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
根據稅前會計利潤與應稅所得之間的差異,調整計算出課稅所得
依課稅所得和規定的稅率計算當期應交的所得稅額
進行應交稅款的賬務處理
從利潤總額中減去應交所得稅額,核算當期稅后利潤
2、賬務處理
(1)在計算出永久性差異和時間性差異,并根據差異計算出應納稅所得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稅所得=稅前會計利潤+納稅調整數即差異)
在此基礎上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計算公式為應納所得稅額=應納稅所得×所得稅稅率)
借:所得稅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以銀行存款上繳所得稅時: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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