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會計報表
(一)會計報表的種類
行政單位會計報表是反映行政單位財務狀況和預算執行結果的書面文件。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總表、支出明細表、附表和報表說明書。行政單位應當按照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的規定報送月度、季度和年度會計報表(年度決算)。
事業單位會計報表是反映事業單位財務狀況和收支情況的書面文件。是財政部門和上級單位了解情況、掌握政策、指導單位預算執行工作的重要資料,也是編制下年度單位財務收支計劃的基礎。事業單位會計報表主要包括資產負債表、收入支出表、附表及會計報表附注和收支情況說明書等。會計報表分為月報、季報和年報(年度決算)三種。
(二)編報年度決算的相關規定
1.在年度終了前,應根據財政部門或主管部門的決算編審工作要求,對各項收入賬目、往來款項、貨幣資金和財產物資進行全面的清理結算,在此基礎上辦理年度結賬,編報決算。
2.清理、核算年度預算收支數額和各項繳撥款,保證上下級之間的年度預算數與領撥經費數一致。
3.為了準確反映各項收支數額,凡屬本年度的應撥款項,應當在12月31日前匯達對方。主管會計單位對所屬各單位的預算撥款和預算外資金撥款,截止到12月25日,逾期一般不再下撥。
4.凡屬本年的各項收入,都應及時入賬。本年的各項應繳預算款和應繳財政專戶的預算外資金,要在年終前全部上繳。屬于本年的各項支出,要按規定的支出渠道如實列報。年度單位支出決算,一律以基層用款單位截止到l2月31日的本年實際支出數為準,不得將年終前預撥下級單位的下年度預算撥款列入本年的支出,也不得以上級會計單位的撥款數代替基層會計單位的實際支出數。
5.行政事業單位的往來款項,年終前應盡量清理完畢。按照有關規定應當轉作各項收入或各項支出的往來款項應及時轉入各有關賬戶,編入本年決算。
6.行政事業單位年終應及時同開戶銀行對賬,銀行存款賬面余額應同銀行對賬單的余額核對相符。現金賬面余額應同庫存現金核對相符。有價證券賬面數額,一般應同實存的有價證券核對相符。
7.年終前,應對各項財產物資進行清理盤點。發生盤盈、盤虧的,應及時查明原因,按規定作出處理,調整賬務,做到賬實相符、賬賬相符。
8.行政事業單位的決算經財政部門或上級單位審批后,需要調整決算數字的,應作相應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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