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表時間:2014/4/5 17:18:00 來源:中大網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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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題六(本題10分)
乙股份有限公司為上士公司(以下簡稱乙公司),2001年至2004年發生的有關事項及其會計處理如下:
(1)2001年6月5日,乙公司與D公司、某信用社簽定貸款擔保合同,合同約定:D公司自該信用社取得2700萬元貸款,年利率為5%,期限為2年;貸款到期,如果D公司無力以貨幣資金嘗付,可先以擁有的部分房產嘗付,不足部分由乙公司代為償還。2003年6月4日,該項貸款到期,但D公司由于嚴重違規經營已被有關部門查封,生產經營處于停滯狀態,瀕臨破產,無法向信用社償還到期貸款本金和利息。為此,信用社要求乙公司履行擔任責任。乙公司認為,其擔保責任僅限于D公司以房產嘗付后的剩余部分,在D公司沒有先嘗付的情況下,不應履行擔保責任。
2003年8月8日,信用社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乙公司承擔連帶還款責任,代D公司嘗付貸款本金和貸款期間的利息共計2970萬元。乙公司咨詢法律顧問意見后認為,法院很可能判定本公司承擔相應的擔保責任,在扣除D公司相應房產的價值后,預計賠償金額為2000萬元。至乙公司2003年年報批準對外報出時,當地人民法院對信用社提起的訴訟尚未做出判決。
乙公司就上述事項僅在2003年年報會計報表附錄中作了披露。
(2)2003年11月10日,乙公司獲知E公司已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原因是乙公司侵犯了E公司的專利技術。E公司要求法院判令乙公司立即停止涉及該專利技術產品的生產,支付專利技術費500萬元,并在相關行業報刊上刊登道歉公告。乙公司經向有關方面咨詢,認為其行為可能構成侵權,遂于2003年12月16日停止該專利技術產品。并與E公司協商,雙方同意通過法院調節其他事宜。
調節過程中,E公司同意乙公司提出的不在行業報刊上刊登道歉公告的請求,但堅持要乙公司賠償500萬元,乙公司對此持有異議,認為其運用該專利技術的時間較短,按照行業慣例,500萬元的專利技術費太高,在編制2003年年報時,乙公司咨詢法律顧問后認為,最終的調節結果很可能需要向E公司支付專利技術費300萬元,至乙公司2003年年報批準對外報出時,有關調整仍在進行中。
乙公司就上述事項僅在2003年年報會計報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3)2002年12月13日,乙公司與F裝修公司簽定合同,由F公司為乙公司新設營業部進行內部裝修,裝修期為4個月,合同總價款1000萬元;該合同約定,裝修用的材料必須符合質量及環保要求,裝修工程開始時乙公司預付F公司700萬元,裝修工程全部完成驗收合格支付250萬元,余款50萬元為質量保證金。
2002年12月15日,該裝修工程開始,乙公司支付了700萬元工程款,2003年3月10日,F公司告知乙公司,稱該裝修工程完成,要求乙公司及時驗收。2003年3月20日,乙公司組織有關人員對裝修工程驗收時發現,裝修用部分材料可能存在質量和環保問題。為此,乙公司決定不予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F公司賠償新設營業部無法按時開業造成的損失300萬元。F公司不同意賠償,乙公司于2003年5月15日向當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要求免于支付剩余工程款并要求F公司賠償300萬元損失。2003年12月25日,當地人民法院判決F公司向乙公司賠償損失50萬元并承擔乙公司已支付的訴訟費10萬元,免除乙公司支付剩余工程款的責任。F公司對判決結果無異議,承諾立即支付50萬元賠償及訴訟費10萬元。根據F公司財務狀況判斷,其支付上述款項不存在困難,但乙公司不符,認為應當至少向F公司取得200萬元賠償。遂向中級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至乙公司2003年財務報告批準提出時,中級人民法院尚未對乙公司的上訴進行判決。
乙公司就上述事項在2003年12月31日資產負債表中承認了一項其他應收款200萬元,并將該事項在會計報表附注中作了披露。
要求:
分析、判斷乙公司對上述事項(1)至(3)的會計處理是否正確?如不正確,請闡述其正確的會計處理并簡要說明理由。
來源:-高級會計師考試
責編:lili 評論 糾錯
(責任編輯:vsta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