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企業法律顧問考試定于10月19、20日舉行,為幫助考生更全面掌握企業法律顧問考試課程知識點,小編整理了企業法律顧問考試科目《經濟民商法》考點,預祝考試順利!
《合同法》第91條規定:
(一)債務已經按照約定履行;
(二)合同解除;
(三)債務相互抵消;債務人依法將標的物提存;債權人免除債務;
(四)債權債務同歸于一人;
(五)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98條規定:合同的權利義務終止,不影響合同中結算和清理條款的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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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編輯:中大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