導讀: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時間為10月20、21日,小編編輯整理了企業(yè)法律顧問考試真題,希望幫助您更好的準備考試!
三、案例分析題(每題2分。由單選或多選組成。錯選,本題不得分;少選,但選擇正確的每個選項得0.5分)
(一)
某建筑公司與開發(fā)公司因工程承包合同欠款糾紛申請仲裁,仲裁前申請人民法院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仲裁庭作出裁決后,因開發(fā)公司拒不履行義務,建筑公司申請執(zhí)行,而開發(fā)公司因負債累累停業(yè),經人民法院調查發(fā)現該公司的注冊資金不實,另外又發(fā)現開發(fā)公司在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有40%的股份。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4,67)建筑公司應當向( )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
A.仲裁機構所在地
B.采取了財產保全措施的
C.申請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
D.被申請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財產所在地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仲裁裁決的執(zhí)行。《仲裁法》第62條規(guī)定,當事人應當履行裁決。一方當事人不履行的,另一方當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受申請的人民法院應當執(zhí)行。《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guī)定,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zhí)行。法律規(guī)定由人民法院執(zhí)行的其他法律文書,由被執(zhí)行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執(zhí)行。所以在本案例中,建筑公司應當向被申請人住所地或者被執(zhí)行的財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由此可知D項正確。
2.(2004,68)在建筑公司向人民法院申請執(zhí)行仲裁裁決時,開發(fā)公司以裁決不公正向人民法院申請撤銷,人民法院應當( )。
A.終結執(zhí)行
B.暫緩執(zhí)行
C.不予執(zhí)行
D.中止執(zhí)行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中止執(zhí)行。《民事訴訟法》第234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裁定中止執(zhí)行:(1)申請人表示可以延期執(zhí)行的;(2)案外人對執(zhí)行標的提出確有理由的異議的;(3)作為一方當事人的公民死亡,需要等待繼承人繼承權利或者承擔義務的;(4)作為一方當事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尚未確定權利義務承受人的;(5)人民法院認為應當中止執(zhí)行的其他情形。中止的情形消失后,恢復執(zhí)行。根據《執(zhí)行規(guī)定》第l02條的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應當依照民事訴訟法第234條第l款第5項的規(guī)定裁定中止執(zhí)行:(1)人民法院已受理以被執(zhí)行人為債務人的破產申請的;(2)被執(zhí)行人確無財產可供執(zhí)行的;(3)執(zhí)行的標的物是其他法院或仲裁機構正在審理的案件爭議標的物,需要等待該案件審理完畢確定權屬的;(4)一方當事人申請執(zhí)行仲裁裁決,另一方當事人申請撤銷仲裁裁決的;(5)仲裁裁決的被申請執(zhí)行人依據《民事訴訟法》第217條第2款的規(guī)定向人民法院提出不予執(zhí)行請求,并提供適當擔保的。根據以上法律規(guī)定可知,在本案中人民法院應當中止執(zhí)行。故D項正確。
3.(2004,69)開發(fā)公司停業(yè),人民法院應當( )。
A.終結執(zhí)行程序
B.中止執(zhí)行程序
C.裁定追加開發(fā)公司的投資人為被執(zhí)行,令其承擔全部義務
D.裁定追加開發(fā)公司的投資人為被執(zhí)行人,令其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追加被執(zhí)行人。《執(zhí)行規(guī)定》第80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無財產清償債務,如果其開辦單位對其開辦時投入的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可以裁定變更或追加其開辦單位為被執(zhí)行人,在注冊資金不實或抽逃注冊資金的范圍內,對申請執(zhí)行人承擔責任。在本案中,開發(fā)公司注冊資金不實,根據上述法條的規(guī)定,應當追加開發(fā)公司的投資人為被執(zhí)行人,令其在注冊資金不實的范圍內承擔責任。故D項正確,C項錯誤。關于中止訴訟的條件參見上題的分析可知B項錯誤。《民事訴訟法》第235條規(guī)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法院裁定終結執(zhí)行:(1)申請人撤銷申請的;(2)據以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被撤銷的;(3)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公民死亡,無遺產可供執(zhí)行,又無義務承擔人的;(4)追索贍養(yǎng)費、扶養(yǎng)費、撫育費案件的權利人死亡的;(5)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公民因生活困難無力償還借款,無收入來源,又喪失勞動能力的;(6)人民法院認為應當終結執(zhí)行的其他情形。本案中,開發(fā)公司停業(yè)不屬于上述情況,故A項錯誤。
4.(2004,70)對開發(fā)公司在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股權,人民法院( )。
A.無權執(zhí)行
B.可以凍結開發(fā)公司的投資權益
C.可以直接執(zhí)行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財產
D.可以依法裁定轉讓股權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執(zhí)行措施。《執(zhí)行規(guī)定》第53條規(guī)定,對被執(zhí)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其他法人企業(yè)中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采取凍結措施。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應當通知有關企業(yè)不得辦理被凍結投資權益或股權的轉移手續(xù),不得向被執(zhí)行人支付股息或紅利。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被執(zhí)行人不得自行轉讓。第54條規(guī)定,被執(zhí)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yè)中擁有的投資權益被凍結后,人民法院可以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以轉讓所得清償其對申請執(zhí)行人的債務。對被執(zhí)行人在有限責任公司中被凍結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人民法院可以依據《公司法》第35條、第36條的規(guī)定,征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后,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不同意轉讓的股東,應當購買該轉讓的投資權益或股權,不購買的,視為同意轉讓,不影響執(zhí)行。人民法院也可允許并監(jiān)督被執(zhí)行人自行轉讓其投資權益或股權,將轉讓所得收益用于清償對申請執(zhí)行人的債務。在本案中,開發(fā)公司在另一家房地產公司中有40%的股權,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人民法院執(zhí)行工作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第53條的規(guī)定,法院可以凍結開發(fā)公司的投資權益。所以B項正確,A項錯誤。根據第54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只能對被執(zhí)行人在其獨資開辦的法人企業(yè)中擁有的投資權益在凍結后直接裁定予以轉讓,不能直接執(zhí)行另外一家房地產公司的財產。故C項錯誤。根據第54條的規(guī)定,人民法院只能在征得全體股東過半數同意后,予以拍賣、變賣或以其他方式轉讓股權,故D項錯誤。
【答案】 l.D 2.D 3.D 4.B
(二)
1.999年3月,建設銀行東風支行與甲公司簽訂了借款500萬元人民幣的合同,由保證人乙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借款期限一年。2000年3月,甲公司未歸還到期借款。東風支行每隔3個月就向甲公司和乙公司各發(fā)一份催收函,并請這兩家公司在催收函上簽署“文件收到”。2003年6月,甲公司仍然不能歸還借款。東風支行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甲公司和乙公司。
1.(2004,72)東風支行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以及該人民法院受理的根據是( )。
A.“被告就原告”的地域管轄原則
B.“原告就被告”的地域管轄原則
C.貸款方所在地為借款合同的履行地,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D.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有管轄權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特殊地域管轄。《民事訴訟法》第24條規(guī)定,因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民訴意見》等司法解釋的規(guī)定,借款合同,貸款方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但當事人另有約定的除外。在本案例中,建設銀行東風支行為貸款方,根據上述法條的規(guī)定,其所在地為合同履行地。由此可知,C項正確,D項錯誤。在民事訴訟中原告就被告是地域管轄的原則,但是在本案中,東風支行向自己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且該人民法院受理了東風支行的起訴,不能適用原告就被告的原則,故AB項錯誤。
2.(2004,73)甲、乙公司否認東風支行定期送達催收函的事實,原告出示有甲、乙公司簽署的“文件收到”的催收函。此證據屬于( )。
A.反證
B.本證
C.直接證據
D.間接證據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證據的分類。本證是指負有證明責任的當事人所提出的,用于證明待證事實的證據。.反證是指不負證明責任的當事人,為推翻對方主張的事實而提出的證明相反事實存在的證據。直接證據,是指直接用于證明案件事實的證據。間接證據,是指不能單獨或直接證明證明對象,只能間接證明證明對象的證據。在本案中,東風支行負有證明甲、乙公司收到催收函的事實,故其出示有甲、乙公司簽署的“文件收到”催收函的證據是本證。其出示有甲、乙公司簽署的“文件收到”的催收函直接證明了其主張,屬于直接證據。由此可知BC項正確。
3.(2004,74)本案當事人的訴訟地位分別是( )。
A.甲公司為被告
B.乙公司為被告
C.乙公司為第三人
D.建設銀行總行為原告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訴訟當事人。《擔保法》第l8條規(guī)定,當事人在保證合同中約定保證人與債務人對債務承擔連帶責任的,為連帶責任保證。連帶責任保證的債務人在主合同規(guī)定的債務履行期屆滿沒有履行債務的,債權人可以要求債務人履行債務,也可以要求保證人在其保證范圍內承擔保證責任。第19條規(guī)定,當事人對保證方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按照連帶責任保證承擔保證責任。在本案中,乙公司承擔連帶保證責任,故乙公司能夠成為被告參加訴訟。故B項正確,C項錯誤。甲公司與東風支行之間具有直接的合同關系,能夠成為本案的被告。故A項正確。根據《民訴意見》第40條第6項的規(guī)定和《民事訴訟法》第49條的規(guī)定可知,中國人民銀行、各專業(yè)銀行設在各地的分支機構可以作為民事訴訟的當事人。本案中東風支行可以作為本案
的原告,因此D項錯誤。
4.(2004,75)該案的管轄權異議應當在( )提出才有效。
A.開庭審理之前
B.提交答辯狀期間
C.法庭辯論之前
D.庭審結束之前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管轄異議。《民事訴訟法》第38條規(guī)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后,當事人對管轄權有異議的,應當在提交答辯狀期間提出。人民法院對當事人提出的異議,應當審查。異議成立的,裁定將案件移送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異議不成立的,裁定駁回。故8項正確。
【答案】 l.C 2.BC 3.AB 4.B
(三)
甲市東方公司欠乙市南方公司100萬元貸款,已到償還期;丙市北方公司欠甲市東方公司80萬元借款也已到償還期,還款履行地為丁市。東方公司對北方公司的債權怠于行使,使得南方公司的貨款收不回來,造成南方公司流動資金緊張。現在,南方公司準備通過民事訴訟方式行使債權人的代位權。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0,81)南方公司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 )的名義行使代位權。
A.南方公司
B.東方公司
C.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位權的行使。《合同法》第73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據此南方公司應該以自己的名義行使代位權,所以選A項。
2.(2000,82)南方公司應向( )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A.甲市
B.乙市
C.丙市
D.丁市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位權訴訟。代位權之訴在合同法中盡管只有一個條文,但是其地位及其重要,且后來的《合同法解釋(一)》又用大量條文作了進一步規(guī)定。該知識點可考性很大,考生要對法條全面掌握,并注意每個細節(jié)。本題考查的是代位之訴的地域管轄,根據《合同法解釋(一)》第l4條的規(guī)定,債權人依照合同法第73條的規(guī)定提起代位權訴訟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根據《合同法》第73條的規(guī)定,債權人可以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向次債務人提起訴訟,被告住所地法院即次債務人住所地法院,在本案中,南方公司應向次債務人北方公司所在地丙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C項正確。
3.(2000,83)如法院受理了南方公司的起訴,北方公司在訴訟中的地位是( )。
A.被告
B.共同被告
C.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位權訴訟。本題考查的是代位權訴訟中的當事人。《合同法》第73條規(guī)定,因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的,債權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請求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的債權,但該債權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除外。債權人越過了債務人以自己的名義直接向次債務人提起訴訟,因此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是被告,而非債務人。在本案中,北方公司作為次債務人在訴訟中的地位是被告.A項正確。
4.(2000,84)如法院受理了南方公司的起訴,東方公司訴訟中的地位是( )。
A.被告
B.共同被告
C.共同原告
D.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位權訴訟。本題考查的是代位權訴訟中的當事人。《合同法解釋(一)》第l6條規(guī)定,債權人以次債務人為被告提起代位權訴訟,未將債務人列為第三人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債務人為第三人。根據該條規(guī)定,債務人在代位權訴訟中的地位是第三人。本案中債務人東方公司具有第三人的訴訟地位,D項正確。
5.(2000,85)在南方公司行使代位權時,正確的說法是( )。
A.北方公司可以行使自己對東方公司享有的抗辯權
B.北方公司不能行使自己對東方公司享有的抗辯權
C.北方公司可以行使自己對南方公司的抵銷權
D.北方公司不能行使自己對南方公司的抵銷權
【真題解析】本題考查代位權。《合同法解釋(一)》第18條規(guī)定.在代位權訴訟中,次債務人對債務人的抗辯,可以向債權人主張,據此A項當選。《合同法》第99條規(guī)定,當事人互負到期債務,該債務的標的物種類、品質相同的,任何一方可以將自己的債務與對方的債務抵銷,但依照法律規(guī)定或者按照合同性質不得抵銷的除外。當事人主張抵銷的,應當通知對方。通知自到達對方時生效。抵銷不得附條件或者附期限,據此C項的說法是正確的,當選,所以選AC項。
【答案】 l.A 2.C 3.A 4.D 5.AC
(四)
濱海市安平區(qū)天龍公司欠安華區(qū)恒大公司貨款人民幣50萬元,安樂區(qū)建華公司欠安平區(qū)天龍公司貨款人民幣l00萬元,此兩項貨款均已屆還款期限,但尚未償還。恒大公司急于用款,經調查了解天龍公司無力還款,便多次催促天龍公司向建華公司索還欠款,天龍公司置之不理。
根據以上資料,回答下列問題:
1.(2008,76)在已知天龍公司無力還款的情況下,恒大公司欲根據合同法的規(guī)定行使代位權,如果提起訴訟,本案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是( )。
A.恒大公司是原告,建華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訴時將天龍公司列為第三人
B.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龍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訴時將建華公司列為第三人
C.恒大公司是原告,天龍公司和建華公司是被告
D.恒大公司是原告,建華公司是被告,恒大公司在起訴時未將天龍公司列為第三人,人民法院可以追加天龍公司為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代位權訴訟的當事人地位。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D。
2.(2008,77)恒大公司提起訴訟,對本案具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有( )。
A.安平區(qū)人民法院
B.安華區(qū)人民法院
C.安樂區(qū)人民法院
D.安平區(qū)人民法院和安樂區(qū)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地域管轄。合同糾紛的管轄為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因為是追索欠款的糾紛,履行地就是被告住所地。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3.(2008,78)如果恒大公司提起訴訟,人民法院受理后,安榮區(qū)百川公司又提出天龍公司欠其20萬元貨款,到期無力歸還,因此百川公司采取與恒大公司同樣的實現債權的方式,向該人民法院起訴。這種情況下,人民法院如果對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各自提起的訴訟合并審理,本案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是( )。
A.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建華公司是被告,天龍公司為第三人
B.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天龍公司是被告,建華公司為第三人
C.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建華公司是被告,天龍公司為第三人
D.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是普通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天龍公司是被告,建華公司為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共同訴訟。必要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兩人以上,訴訟標的是同一的,法院必須合一審理并合一判決的共同訴訟。普通共同訴訟,是指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2人以上,共同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當事人也同意合并審理的訴訟。本題的正確答案為C。
4.(2008,79)如果在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起的訴訟的審理過程中,人民法院得知天龍公司與建華公司之間的債務關系存在爭議,并根據雙方簽訂的仲裁協議正在進行仲裁,人民法院對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提出的訴訟正確的處理辦法有( )。
A.訴訟中止
B.訴訟終結
C.繼續(xù)審理
D.駁回起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仲裁與訴訟之間的關系。由于仲裁排除訴訟管轄,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起訴的被告為建華公司,其與天龍公司之間的債權債務糾紛約定了仲裁管轄,建華公司可以仲裁協議對抗恒大公司和百川公司的起訴。所以,本題的正確答案為D。
5.(2008,80)如果在第二審程序中,人民法院發(fā)現本案一審的審判長是恒大公司代理人甲的近親屬,未進行回避,二審人民法院在程序上正確處理的辦法有( )。
A.裁定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B.判決撤銷原判,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
C.如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D.如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裁定駁回上訴,維持原判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為二審中發(fā)現應當回避而沒有回避問題的處理:根據《民事訴訟法》第l53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對上訴案件,經過審理,按照下列情形,分別處理:(一)原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的,判決駁回上訴,維持原判決;(二)原判決適用法律錯誤的,依法改判;(三)原判決認定事實錯誤,或者原判決認定事實不清,證據不足,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或者查清事實后改判;(四)原判決違反法定程序,可能影響案件正確判決的,裁定撤銷原判決,發(fā)回原審人民法院重審。由此,本題的正確答案為A。
【答案】 l.AD 2.C 3.C 4.D 5.A
(五)
某市A區(qū)甲公司和B區(qū)乙公司在C區(qū)訂立購銷合同,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出售100噸鋼材,運輸方式為代辦托運。甲公司依照合同履約后,乙公司一直拖欠甲公司200萬元的貨款,甲公司與乙公司多次交涉還款事宜未果。甲公司得知乙公司無力還款,只有一座兩層小樓組給了丙公司。丙公司經營不善,已拖欠乙公司2年房租共計50萬元。為此,甲公司訴至人民法院,并特別說明如乙公司無力還款,可將出租給丙公司的兩層小樓收回,交給甲公司以抵銷乙公司拖欠的貨款。在答辯期間乙公司遷往D區(qū)。一審判決支持甲公司的訴訟請求,乙公司不服,上訴到二審法院。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7,66)若雙方當事人以協議的方式約定發(fā)生糾紛時的管轄法院,他們約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是( )。
A.A區(qū)人民法院
B.B區(qū)人民法院
C.C區(qū)人民法院
D.D區(qū)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協議管轄可以選擇的人民法院。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A區(qū)和B區(qū)分別是合同雙方的住所地,可以選擇。C區(qū)是合同簽訂地,可以選擇。D區(qū)是在答辯期間乙公司變更后的住所地,選擇管轄法院時該地不屬于可以選擇的范圍內,所以D區(qū)人民法院不屬于可以選擇管轄的范圍。正確答案是ABC。
2.(2007,67)本案訴訟過程中丙公司的訴訟地位是( )。
A.共同被告
B.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C.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有本案利害關系的案外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第三人的訴訟地位。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6條規(guī)定,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認為有獨立請求權的,有權提起訴訟。對當事人雙方的訴訟標的,第三人雖然沒有獨立請求權,但案件處理結果同他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的,可以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他參加訴訟。人民法院判決承擔民事責任的第三人,有當事人的訴訟權利義務。丙公司對甲公司和乙公司之間的債務糾紛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案件的處理結果對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若原告勝訴,則其租賃的房屋會被收回,所以其可以參加到訴訟中來,反對甲公司的訴訟請求。正確答案是C。
3.(2007,68)在乙公司住址變更后,該案應( )。
A.移送D區(qū)人民法院管轄
B.由原審法院管轄
C.由原審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指定管轄
D.由D區(qū)法院的上級人民法院管轄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管轄恒定原則。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34條規(guī)定,“案件受理后,受訴人民法院的管轄權不受當事人住所地、經常居住地變更的影響。”所以訴訟之后乙公司變更住所地不影響案件的管轄。正確答案是B。
4.(2007,69)若甲公司在二審中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則二審法院( )。
A.可以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應發(fā)回原審法庭重審
B.可以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應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C.直接審理并作出判決
D.可以進行調解,若調解不成,應審理后作出判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法院對訴訟當事人在二審中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的處理。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184條規(guī)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正確答案是B。
5.(2007,70)若在本案的執(zhí)行程序中,甲公司與乙公司達成和解協議。對此,下列說法正確的是( )。
A.執(zhí)行和解協議無須在人民法院主持下做出
B.執(zhí)行和解協議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
C.執(zhí)行和解協議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
D.執(zhí)行和解協議合法有效并已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作執(zhí)行結案處理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執(zhí)行和解。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guī)定,在執(zhí)行中,雙方當事人自行和解達成協議的,執(zhí)行員應當將協議內容記入筆錄,由雙方當事人簽名或者蓋章。一方當事人不履行和解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方當事人的申請,恢復對原生效法律文書的執(zhí)行。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于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若干問題的意見》第266條規(guī)定,一方當事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在執(zhí)行中雙方自愿達成的和解協議,對方當事人申請執(zhí)行原生效法律文書的,人民法院應當恢復執(zhí)行,但和解協議已履行的部分應當扣除。和解協議已經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不予恢復執(zhí)行。可見,執(zhí)行和解協議無須人民法院主持,但和解協議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政策。執(zhí)行和解協議不具有強制執(zhí)行效力,履行完畢的,人民法院應作執(zhí)行結案處理。正確答案是ABD。
【答案】1.ABC 2.C 3.B 4.B 5.ABD
(六)
甲市紅星電視劇制作中心攝制的作品《紫光》播出前,乙市廣角音像公司在丙市制作了內容相同的光盤,并大量銷往丁市。紅星電視劇制作中心發(fā)現后即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并在人民法院立案后,請求人民法院裁定廣角音像公司停止生產光盤。音像公司在接到應訴通知書及停止生產光盤的裁定后,認為自己不是盜版,故繼續(xù)生產光盤。
1.(2006,71)根據民事訴訟法的有關規(guī)定,對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
A.甲市人民法院
B.乙市人民法院
C.丙市人民法院
D.丁市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侵權案件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9條規(guī)定,因侵權行為提起的訴訟,由侵權行為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制作地為侵權行為發(fā)生地,銷售地為侵權結果發(fā)生地,都屬于侵權行為地。正確答案是BCD。
2.(2006,72)人民法院裁定廣角音像公司停止生產光盤的措施是( )。
A.訴前財產保全
B.訴訟財產保全
C.證據保全
D.先予執(zhí)行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著作權保護中的行為保全。根據《著作權法》第49條規(guī)定,著作權人或者與著作權有關的權利人有證據證明他人正在實施或者即將實施侵犯其權利的行為,如不及時制止將會使其合法權益受到難以彌補的損害的,可以在起訴前向人民法院申請采取責令停止有關行為和財產保全的措施。停止生產屬于先予執(zhí)行的措施。正確答案是D。
3.(2006,73)被告在人民法院作出停止生產光盤的裁定后仍繼續(xù)生產,人民法院可以采取的處理辦法是( )。
A.盡快判決被告敗訴并開始執(zhí)行
B.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
C.對主要責任人或直接責任人員實施拘留
D.對廣角音像公司處以罰款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強制執(zhí)行的條件和強制措施的種類。由于停止生產屬于先予執(zhí)行的措施,當事人不執(zhí)行的可以采取強制執(zhí)行措施。另根據《民事訴訟法》第102條規(guī)定:“訴訟參與人或者其他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情節(jié)輕重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一)偽造、毀滅重要證據,妨礙人民法院審理案件的;(二)以暴力、威脅、賄買方法阻止證人作證或者指使、賄買、脅迫他人作偽證的;(三)隱藏、轉移、變賣、毀損已被查封、扣押的財產.或者已被清點并責令其保管的財產,轉移已被凍結的財產的;(四)對司法工作人員、訴訟參加人、證人、翻譯人員、鑒定人、勘驗人、協助執(zhí)行的人,進行侮辱、誹謗、誣陷、毆打或者打擊報復的;(五)以暴力、威脅或者其他方法阻礙司法工作人員執(zhí)行公務的;(六)拒不履行人民法院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的。人民法院對有前款規(guī)定的行為之一的單位,可以對其主要負責人或者直接責任人員予以罰款、拘留;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所以正確答案是BCD。
4.(2006,74)如果本案經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并作出終審判決,廣角音像公司敗訴,但其拒絕履行義務,紅星電視劇制作中心欲申請執(zhí)行,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
A.審理本案的第一審人民法院
B.審理本案的第二審人民法院
C.紅星電視劇制作中心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D.廣角音像公司財產所在地的基層人民法院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執(zhí)行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07條規(guī)定: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決、裁定,以及刑事判決、裁定中的財產部分,由第一審人民法院執(zhí)行。正確答案是A。
5.(2006,75)如果在執(zhí)行程序中廣角音像公司更名為光聚音像公司,人民法院應當( )。
A.中止執(zhí)行
B.終結執(zhí)行
C.裁定光聚音像公司為被申請執(zhí)行人
D.繼續(xù)以廣角音像公司為被申請執(zhí)行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執(zhí)行承擔。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13條規(guī)定,作為被執(zhí)行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終止的,由其權利義務承受人履行義務。正確答案是C。
【答案】l.BCD 2.D 3.BCD 4.A 5.C
(七)
甲市A區(qū)的王某與張某、趙某于2003年8月1日分別訂立了一份房屋租賃合同,合同約定王某將其位于甲市B區(qū)的兩間平房出租給張某、趙某,租賃期為三年,每間平房每月租金500元。租賃半年后,張某將其承租的平房轉租給鄭某,自己搬到甲市C區(qū)居住。趙某將其承租的平房轉租給了孫某,自己搬到了甲市D區(qū)居住。兩個月以后,上述轉租情況被王某知道,王某找到張某、趙某后,提出不同意轉租,并認為張某、趙某違反了租賃合同,要求解除租賃合同。王某的請求被拒絕后,遂訴至人民法院。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6,76)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A區(qū)
B.甲市B區(qū)
C.甲市C區(qū)
D.甲市D區(qū)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專屬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4條規(guī)定:“下列案件由本條規(guī)定的人民法院專屬管轄:(一)因不動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二)因港口作業(yè)中發(fā)生糾紛提起的訴訟,由港口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三)因繼承遺產糾紛提起的訴訟,由被繼承人死亡時住所地或者主要遺產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本案租賃合同的標的物是不動產。正確答案是B。
2.(2006,77)關于一審中當事人訴訟地位的確定,正確的是( )。
A.張某、趙某是被告;孫某、鄭某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B.張某、趙某、孫某、鄭某是被告
C.張某、趙某是被告;孫某、鄭某是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張某、趙某是被告;孫某、鄭某不是本案當事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是指對原、被告之間爭議的訴訟標的沒有獨立的請求權,但是案件審理的結果與其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為維護自己的利益而參加到訴訟中來的第三方當事人。應掌握相關知識有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正確答案是A。
3.(2006,78)王某與張某、王某與趙某的訴訟,人民法院要作為普通共同訴訟合并審理,應具備的條件是( )。
A.訴訟標的必須是同一種類的
B.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
C.必須經過本案當事人同意
D.不用經過當事人同意,直接由人民法院決定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普通共同訴訟的條件,應掌握相關知識點必要共同訴訟的種類。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第53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或者雙方為二人以上,其訴訟標的是共同的,或者訴訟標的是同一種類、人民法院認為可以合并審理并經當事人同意的,為共同訴訟。所以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 l.B 2.A 3.ABC
(八)
2003年2月15日,張某經列車員的允許,從河北省的一個無人售票的小站,未買票登上了某鐵路局由北京西站開往石家莊的列車。上車后列車經過安縣時,個體商販王某冒充列車服務人員,在列車上開始出售啤酒,該啤酒系賈縣啤酒廠生產的假冒“大力”牌啤酒。旅客李某看到王某穿著鐵路制服,有理由相信其為列車工作人員,于是購買了2瓶。在經過定縣李某開啟酒瓶時,酒瓶發(fā)生爆炸,張某、王某、李某均被炸傷。在爆炸混亂中張某的錢包丟失,于是產生糾紛。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5,61)李某若提起侵權訴訟,應將( )作為被告起訴。
A.賈縣啤酒廠
B.王某
C.鐵路局
D.列車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訴訟當事人。賈縣啤酒廠應承擔產品責任,此為侵權責任。產品責任中銷售者也可以成為被告,王某與鐵路局形成了表見代理,所以兩個主體都可以選擇為被告,一個為表見的銷售商,一個為實際銷售者。正確答案是ABC。
2.(2005,62)本案中,張某以其受到的傷害,能夠提起( )訴訟。
A.鐵路局違約或侵權
B.王某侵權
C.賈縣啤酒廠侵權
D.列車員侵權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訴訟原因。鐵路局與張某之間有合同關系,又因沒有盡到安全保障義務,所以構成不作為侵權;王某和賈縣啤酒廠是產品責任侵權;列車員是鐵路局的工作人員,不承擔責任。正確答案是ABC。
【答案】 l.ABC 2.ABC
(九)
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與乙市某運輸公司在乙市簽訂運送100噸化工原料的合同,乙市運輸公司車隊在從乙市向甲市運輸途中,行至丙市和丁市交界處,由于車速太快,天又下雨,加上駕駛員道路不熟,運輸車發(fā)生翻車事故,滿車的化工原料全部傾倒于丙市農民周某和丁市農民吳某的承包田中,毀壞了莊稼和農田,經有關部門處理后,雙方不能就賠償達成協議。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5,71)如果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因貨物損失對乙市某運輸公司提起訴訟,雙方未在合同中約定管轄法院,則對本案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運輸公司所在地
C.事故發(fā)生地
D.合同簽訂地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運輸合同糾紛案件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8條規(guī)定,因鐵路、公路、水上、航空運輸和聯合運輸合同糾紛提起的訴訟,由運輸始發(fā)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正確答案是AB。
2.(2005,72)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如因貨物損失對乙市某運輸公司提起訴訟,如果雙方在合同中約定管轄法院,下列約定法院符合法律規(guī)定的是( )人民法院。
A.被告住所地
B.原告住所地
C.合同簽訂地
D.運輸始發(fā)地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協議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25條規(guī)定,合同的雙方當事人可以在書面合同中協議選擇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簽訂地、原告住所地、標的物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但不得違反本法對級別管轄和專屬管轄的規(guī)定。正確答案是ABC。
3.(2005,73)如果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向法院起訴,乙市運輸公司應訴答辯后在庭審中,主張雙方簽訂合同時曾簽有仲裁協議,雙方約定由丙仲裁委員會仲裁,并出示了相應的證據,對此,下列處理辦法中,錯誤的是( )。
A.裁定終結訴訟,由當事人向丙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B.裁定直接轉交給丙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C.由于原告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被告又應訴答辯,視為該法院取得管轄權,繼續(xù)審理
D.裁定駁回起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應訴管轄。根據《民訴意見》第148條規(guī)定,當事人一方向人民法院起訴時未聲明有仲裁協議,人民法院受理后,對方當事人又應訴答辯的視為該人民法院有管轄權。仲裁協議的存在本應排除訴訟管轄,但由于原告起訴時沒有聲明,且受理后被告應訴答辯,視為人民法院取得了管轄權。正確答案是ABD。
4.(2005,74)周某、吳某欲對乙市某運輸公司提起損害賠償的訴訟,有管轄權的法院是( )人民法院。
A.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所在地
B.乙市某運輸公司所在地
C.丙市
D.丁市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交通事故損害賠償案件的管轄。根據《民事訴訟法》第30條規(guī)定,因鐵路、公路、水上和航空事故請求損害賠償提起的訴訟,由事故發(fā)生地或者車輛、船舶最先到達地、航空器最先降落地或者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乙市是被告所在地,丙市和丁市都是事故發(fā)生地。正確答案是BCD。
5.(2005,75)人民法院受理周某、吳某訴乙市某運輸公司案件后,一審程序中當事人的訴訟地位是( )。
A.周某、吳某可以成為普通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乙市某運輸公司是被告
B.周某、吳某是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乙市某運輸公司是被告
C.周某、吳某可以成為普通的共同訴訟的共同原告,乙市某運輸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D.周某、吳某是必要的共同訴訟的共向原告,乙市某運輸公司是被告,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是無獨立請求權的第三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訴訟當事人。周某和吳某的情況只屬于可以合并審理的一般共同訴訟,不屬于必要共同訴訟。甲市某化學制品公司與本案無法律上的關系,所以不是案件當事人。正確答案是A。
【答案】 l.AB 2.ABC 3.ABD 4.BCD 5.A
(十)
甲公司與乙公司于2004年10月簽訂了一份空調購銷合同,約定甲公司向乙公司發(fā)送l00臺空調,乙公司向甲公司支付30萬元,貨到付款。雙方按時履行了合同。后來乙公司在銷售過程中發(fā)現該空調存在嚴重的質量問題引起糾紛,遂訴至法院,一審法院判決被告甲公司返還全部貨款,并賠償乙公司的損失。對此,甲公司與乙公司均不服,向二審法院提起上訴:甲公司對返還貨款無異議,但認為不應支付賠償金;乙公司則認為一審判決賠償金數額太低,要求二審法院增加賠償金的數額。
請分析案例,并回答下列問題:
1.(2005,76)二審法院對于二審程序中當事人訴訟地位的確定,下列說法中正確的是( )。
A.按一審中的地位確定,乙公司是上訴人,甲公司是被上訴人
B.先提起上訴的為上訴人,后提起上訴的為被上訴人
C.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上訴人
D.乙公司和甲公司都是被上訴人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上訴案件當事人地位。一審當事人均提起上訴的,都是上訴人,又互為被上訴人。正確答案是CD。
2.(2005,77)二審法院對本案的審理范圍是( )。
A.二審法院應對一審案件的全部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B.二審法院僅就上訴人關于賠償的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
C.如果一審判決中存在侵犯社會公共利益的情況,二審法院也有權進行審理
D.二審法院只能對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進行審查,但不能審查適用法律問題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上訴審理范圍。根據《民訴意見》第180條規(guī)定,第二審人民法院依照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五十一條的規(guī)定,對上訴人上訴請求的有關事實和適用法律進行審查時,如果發(fā)現在上訴請求以外原判確有錯誤的,也應予以糾正。正確答案是BC。
3.(2005,78)如果乙公司在二審程序中提出新的訴訟請求,二審法院正確的處理辦法是( )。
A.直接審理,作出判決
B.根據自愿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
C.根據自愿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
D.不能調解,直接裁定發(fā)回原審法院重審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二審中新訴求的處理。根據《民訴意見》第l84條規(guī)定,在第二審程序中,原審原告增加獨立的訴訟請求或原審被告提出反訴的,第二審人民法院可以根據當事人自愿的原則就新增加的訴訟請求或反訴進行調解,調解不成的,告知當事人另行起訴。所以正確答案是C。
4.(2005,79)第二審法院宣判之前,甲公司向二審法院申請撤訴,對此二審法院正確的處理辦法是( )。
A.由于上訴是當事人的訴訟權利,所以法院必須準許撤回上訴
B.二審法院應進行審查,如果甲公司撤回上訴符合法律規(guī)定,應裁定同意撤回上訴
C.二審法院經過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的,則不準撤訴
D.二審法院審查后者發(fā)現雙方當事人惡意串通損害社會公共利益的,則不準撤訴
【真題解析】本題所考查的考點是二審中當事人撤訴的處理。根據《民訴意見》第l90條規(guī)定,在第二審程序中,當事人申請撤回上訴,人民法院經審查認為一審判決確有錯誤,或者雙方當事人串通損害國家和集體利益、社會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權益的,不應準許。正確答案是BCD。
5.(2005,80)乙公司付款前,發(fā)現空調質量問題,乙公司企業(yè)法律顧問發(fā)表如下觀點,正確的是,乙公司( )。
A.有權拒絕付款
B.不按時付款構成違約
C.應先付款后通過訴訟等手段解決糾紛
D.可以解除合同
【真題解析】《合同法》第l53條規(guī)定:“出賣人應當按照約定的質量要求交付標的物。”第155條規(guī)定:“出賣人交付的標的物不符合質量要求的,買受人可以依照本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的規(guī)定要求承擔違約責任。”第111條規(guī)定:“質量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按照當事人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對違約責任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依照本法第六十一條的規(guī)定仍不能確定的,受損害方根據標的的性質以及損失的大小,可以合理選擇要求對方承擔修理、更換、重作、退貨、減少價款或者報酬等違約責任。”由此可見,只有當甲公司按照約定的質量交付標的物后,乙公司才有付款的義務。乙公司不按時付款屬于后履行抗辯,不構成違約。正確答案是A。
【答案】 1.CD 2.BC 3.C 4.BCD 5.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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